「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案例分享」一起诈骗罪成功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2-21 | 24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1、Z不构成诈骗罪,即使涉嫌犯罪,也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因为金额未达到20万,所以,未达到构罪标准;
王捕头迅速将自己兜里“红旗牌”假戒指与专卖店里的“真爱牌”钻戒调了包,然后借口说急着回局里看黄色录像,就急匆匆离开。事后鉴定发现,“红旗牌”假戒指价值250元,“真爱牌”钻戒价值25万元。这种调包行为不是诈骗,是盗窃。原因是这种调包行为,售货员没有察觉,没有作出处分行为(将“红旗牌”假戒指放回原处不是处分),不符合诈骗罪的结构。(即使售货员事后察觉,也不可能作出同意调包、愿意“以物易物”的处分行为)4、受害人的处分行为是不是因错误认识所致,两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王婆在路上卖瓜,她大声吆喝,“我的瓜具有美容养颜功效
2、只能计算已报案人可以查证属实的金额,其他未报案人员的金额均应予以扣除;
吃了我的瓜,今年十九,明年十八”。潘金莲听了大笑,自是不信,但也买下一个瓜。潘金莲没有因为王婆的虚假宣传而陷入错误认识,所以其买瓜的处分行为不是被诈骗所致,两者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诈骗结构,不是诈骗罪。丐帮公主韦小宝告诉首富和珅,“我打了十八竿子,终于和大内总管令公公攀上了亲戚,令公公已经给各衙门打了招呼,决定让我把北海公园填平建个怡红院。如今万事俱备,就缺5000元。你投入5000元人民币,我们共同把这个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做了如何?” 和珅说,“老子天天吸毒都忙不过来,低于一个亿的小目标一概免谈,5000元白送你这个乞丐,马上滚!” 韦小宝接过5000元撒腿就跑。和珅并没有因为韦小宝的说词而陷入错误认识,其赠送5000元的处分行为并非是因陷入错误认识而导致,不是诈骗
3、模棱两可的金额,从存疑利益归于嫌疑人的刑法原则出发,也应当排除。
赵本峰告诉马彩云,“我是秦始皇,我没有死,今年2279岁,我在陕西秦岭埋了800万两黄金,现在急需1万元启动经费,只要你给我打款,我立即到山东蓝翔技校租赁几台挖掘机开挖,挖出来给你一半。并且任命你为弼马温,陕西兵马俑博物馆里的上万战马都归你指挥。” 马彩云极度迷信,信以为真,迅速从支付宝借呗里借出1万元现金给赵本峰打去。这是诈骗。马彩云虽然迷信,但并不因他的知识匮乏而否认他的被骗行为符合诈骗罪犯罪结构的事实电视台主持人芮某铁到一家皮具专卖店买了两个价值20万元的老虎皮公文包,说要送给他的好朋友克林顿、布莱尔。过了两天,
辩护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芮某铁把两个价值20元的老鼠皮公文包退了回来,说克林顿、布莱尔都不喜欢。退款后,芮某铁借口说急着回台里插播三级片广告,就急匆匆地离开。这种调包行为,是诈骗。原因是,售货员因此而陷入了错误认识,作出了收回公文包并退款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