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4日】代理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疫情变成了延期的合理理由,导致很多当事人被实质超判
    发布时间: 2021-04-14 14:05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缓刑几率大吗?


【代理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公安阶段延期2次

疫情变成了延期的合理理由

导致很多当事人被实质超判


深圳太热了

穿着羽绒服过来也是醉了

该案持续1年多,2018年5月,被告人架设搭建Plus 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传销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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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传销是一颗社会“大毒瘤”,往往是一人传销,亲朋受害。多年来,相关部门采取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严厉打击传销组织等多种措施,让百姓知道传销的危害及后果,但是每年仍有大量群众上当。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熟人突如其来的“挣大钱”宣传,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擦亮双眼,学会甄别,谨慎抉择,以免误入歧途

陈晓薇律师简介:

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盈科高级合伙人更多>>


Plus token钱包APP是一个以数字货币理财为名,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投资金额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秩序的传销组织。2019年2、3月间,被告人周某某经人介绍注册成为Plus token钱包的用户。后周某某向其亲戚、朋友、老乡等宣传介绍Plus token钱包,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推荐人手机号码的方式发展下线用户多人,并将Plus token钱包传销组织带入金寨。2020年3月,张某某经周某某介绍,注册成为Plus token钱包用户。之后张某某向其亲戚、朋友、老乡等宣传Plus token钱包,发展下线用户多人。

经法院审理认为:Plus token钱包APP是一个以数字货币理财为名的传销组织。被告人周某某、张某某注册成为Plus token钱包用户后,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投资金额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钱财,扰乱社会秩序。两被告人虽不是该组织的直接管理者,但其行为客观上对该组织在金寨县境内的扩大和蔓延起到重要作用,应当认定为Plus token钱包APP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其各自发展下线人数超过120人,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谷某某,别名谷X,男,1978年3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耒阳市,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6月28日被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2日,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彭某1(曾用名彭X,别名彭XX),男,1982年11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韶山市,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曾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09年12月11日被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7月5日被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9年8月2日,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陆某2(曾用名陆XX,别名陆X),男,1988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新化县,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7月31日被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6日,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2019年12月25日,被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变更为取保候审。2020年1月3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0年5月22日被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4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0年9月22日,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盐城市看守所。。。

【2021年04月14日】代理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疫情变成了延期的合理理由,导致很多当事人被实质超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