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虚开发票罪「经济犯罪干货」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5-10 | 111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因此,立法者设立本罪,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的行为。

4)客观要件
公安机关现场侦查倾倒点胶水容器、地面轮胎印迹等可用证据,利用“天眼”侦查手段锁定一嫌疑载货柴油货车,由于山坡公路全路段均无监控设备,仅依靠山脚下一处监控显示一辆蓝色未正常悬挂牌照(套牌号:河北D51391置放于挡风玻璃处)的载货柴油货车载有貌似倾倒点5个白色

《刑法》中虚开发票罪的描述为: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可见,构成本罪的客观条件有两个,一是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外的其他发票,一是达到严重的情节。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都是虚开发票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也是如此定义的。
塑料行驶前往钱库镇括山社区龙山村方向,警方查询河北D51391相关信息,实际为红色载货柴油货车,其行驶轨迹区域均与涉嫌车辆不符,所属套牌行为。且该处监控设备老旧等因素无法正常辨别驾驶员容貌,致使无法第一时间查明未悬挂牌照的套牌车辆相关信息。

另外,本罪中的“虚开”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虚开”应区别对待。后者的“虚开”行为与生活中的虚开不同,需具有逃避缴税义务的目的;而前者的“虚开”,实际就是生活中的虚开行为,无论目的如何,达情节严重的程度即可定罪。

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刑法并无专门规定,可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追诉标准规定(二)》)中的有关规定。

随即苍南县局公安机关下达侦破任务,经警方办案组连夜加班根据未悬挂牌照的套牌车辆历史行车轨迹进一步调查,基本锁定停靠于龙港市新城某区域的一辆载货柴油货车,并通过24h蹲守等密控布置手段于2020年3月7日凌晨将涉嫌人员罗某抓获,被抓获的罗某只承认倾倒胶水行为不提供胶水的来源等事实。

四、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

《刑法》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