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教你如何养律师思维?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11 | 12875 次浏览 | 分享到:

2.涵摄思维

    接下来,我们认识一下涵摄思维。涵摄思维在台湾应该是一个人尽皆知的法律用语,但是在大陆地区的使用甚少。涵摄思维是什么呢?就是运用证据来证明一个事实,再将该事实与法律规定的事实比对、匹配,最后得出法律上的结论。
第二该公司于7月29日公告称,已于近日获悉,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因涉嫌虚开发票罪,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大连市公安局正式逮捕,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孙树玲女士因无逮捕必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目前已取保候审。
  单纯讲这个概念是有点枯燥的,且不是很具体,那么我们展开来讲一下。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8种类型的证据: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我们办过案子的人,就会发现,有一种证据,可以说几乎在每一个刑事案件里面都会出现,叫做《情况说明》。法律只规定了八种证据类型,那么《情况说明》是什么?是侦查机关自己创设的证据形式吗?
20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关规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再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这时我们就需要运用涵摄思维了,我们要分析它到底是什么,在八种证据里面匹配最接近的一种。

    证人证言是什么?就是自然人来讲一下他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感知到了什么。《情况说明》呢?它是一个机构,这个机构叫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盖着单位的章,有时候没有任何人签字,主要是为了弥补证据里面的某一个漏洞。 
某公二、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例如,要调取执法记录仪的资料,他们给你出具一个情况说明,因为什么原因该资料找不到了;或者有什么证据有漏洞,他会直接出一个情况说明,我们当时就是这么提取证据的,就是这么告知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