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教你如何养律师思维?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11 | 12871 次浏览 | 分享到:

杜撰的单《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前,《刑法》只规定处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对于虚开其他类型的发票,并不按犯罪行为处理。由于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并不够完善,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发票管理上的漏洞,虚开普通发票用于偷逃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举个例子,也是我之前碰到过的。有个案子法官让我们撤诉,他说你们不撤诉,我就判你们输,他是这么告诉律师的。我们也很纠结,但是通过现有的证据,我们觉得他不可能判我们输,因为对方确实已经收到货了,还堆在对方的仓库里面,只是不能用而已,对方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异议期也已经过了,我们觉得不太可能。后来我们就搜了一下这个法官,结果一搜,2015年的时候,这个法官59岁,他为什么想让我们撤诉呢,就是因为他要退休了,这个案子一结他可以就退休了。我们了解够就顶着压力没撤,最后还是判我们赢了,对方全额支付货款。

    所以有时候我们要质疑,而不是法院说的话我们都要信,包括我跟袁律师合作的一个案子也是差点被法官骗了。书记员打电话过来说,明天不开庭了,因为什么什么原因,还叮嘱我们说,这个事情千万不要告诉当事人。我们一听就觉得有问题,为什么不能告诉当事人?如果信了他的话,可能会缺席判了。后来我们告诉当事人,你赶紧去问一下法官,问明天到底开不开庭。他打电话过去,书记员说搞错了,搞成另外一个案子了。
小额合诱发了逃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并为其他诸如财务造假、贪污贿赂、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条件。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发票的管理,严厉打击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作为《刑法》规制的
    当然这个是他的一个说法,但是真相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我们真的信了这个书记员的话,也没有告诉当事人,那就是我们代理的一个重大失误。所以法官的话也不能全信。

    包括你的带教律师的话也不能信,你自己要有自己的判断,不是你律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前段时间代理一个案子,是虚假诉讼,被他师傅带到坑里了,他师傅告诉他说,没事的,你去把这个合同弄出来,担保协议弄出来,陪同去立案就行了,没什么问题的,他就去了。去了之后呢,就虚假诉讼了,师傅也进去了,他也进去了,关了十几个月。
笔者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信息网、把手案例网搜索虚开发票罪的检察文书,一共搜索到1781份检察文书。其中,不起诉决定书有385份,约占总数的21.61%。经过对虚开发罪不起诉决定书的筛选,从47份不起诉决定书中,以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三个方面提炼虚开发票罪案件的35个有效无罪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