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指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1-30 | 6544 次浏览 | 分享到:


这些当事人中,有高学历的教授,有颇有成就和威望的企业家,有勤勤恳恳只懂技术的IT人员,有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风控高管,还有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可以说,陈晓薇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来源于一件件实打实的案例的积累,来源于我们精耕细作的工匠精神,更来源于对经济金融领域刑事辩护的专注和执着。我们秉承“精细化+精准化=有效辩护”的执业理念,在非法集资领域办理了大量不予逮捕、免于起诉、取保候审以及缓刑的成功案例。
地方故意说的理由如下: ( 1) 行为人有意违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显然是可以预见并且存在希望或者放任的意志因素的; ( 2) 将本罪确定为过失犯罪,缺乏法条的文理根据; ( 3) 若将本罪确定为过失犯罪,意味着故意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而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成立
本期我们以近期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件为引,与大家分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办理经验。

0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罪认罚前如何辩护?
1.入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恐怕不合适; ( 4) 如果将本罪的责任形式确定为过失,就会否认本罪的共犯形态; ( 5) 将本罪确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至于形成处罚漏洞,因为过失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的,可以认定为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 6) 污染环境又触犯其他犯罪的,可以根据想象竞合犯原理进行处理,不至于造成罪刑不
很多涉案的人员都是最底层的业务人员,他们拿着最基本的工资,勤勤恳恳做业务,往往学历和知识面并不高,没有任何前科劣迹,都是淳朴善良的老百姓。

遇到被采取刑事措施后,往往手足无措,在检察院阶段必然会选择走认罪认罚具结从宽程序。
2.证故意说受到如下批评: ( 1) 故意说“意味着在以往环境污染犯罪不太严重的时代处罚过失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而在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今天则不处罚了,显然,这不符合治理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政策要求”; ( 2) 虽然排污行为往往系故意,但行为人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一般不会持希望或
但在陈晓薇律师代理的大量案件中,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又反悔的情况大量存在。

那么,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应该如何辩护,才能最大限度地争取到量刑建议的从轻或者减轻呢?
1.边者放任的态度,故意说有混淆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之嫌; ( 3) 本罪的法定刑并未提高,若将本罪确定为故意犯罪明显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也完全背离立法者为顺应民意而严惩环境污染犯罪的修法初衷; ( 4) 虽然故意说认为只要充分运用想象竞合犯原理,也不至于导致罪刑不相适应的结果,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