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虚开发票罪「经济犯罪干货」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5-10 | 10922 次浏览 | 分享到:


约法派研究了全国从2017年至今的414个有关虚开发票罪的案例。根据分析表明,该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虚开发票公司
环境问题仍难以解决,即使政府出资修复环境,损害的仍是国家利益、群众利益。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持续跟踪回访,牧业公司搬迁后强化了生态环保意识,投入必要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生态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走上了依法经营、绿色生产的正轨,公司生产的奶制品已成为当地知名品牌。

市面上有专门进行虚开、代开发票的公司。这种公司往往以虚假的信息设立,伪造资料获取开票资格后,大量开具虚假票据。这种犯罪的特征为,犯罪嫌疑人在其名下或控制下开设大量的空壳公司,并四处宣传代开发票业务,靠收取手续费获益。

如(2018)苏0412刑初87号案,被告人陈某分别委托中介公司和被告人刘某,借用9家空壳公司之名,虚构经营业务,为他人虚开建材类发票,从中赚取开票费。共计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296份,开票金额合计75629.74万元。
近期,为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省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各地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寓服务于执法”,及时帮扶企业解决实际生态环境管理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差异化执法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委托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亦构成虚开发票罪,受害者既没有通过虚开发票达到自己的目的,又要承担虚开发票罪的处罚,实在是得不偿失。

2)纳税单位虚开
浙江生态环境将开设“执法先锋”专栏,通报一批各地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以此为鉴,进一步提升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共同守护我省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除了专门为他人虚开发票外,一般的纳税单位为自己虚开发票也构成虚开发票罪。其虚开发票的目的,无非有这几种情况:一是制造虚假交易,对外伪造公司实力;二是增加生产成本,减少账面利润,以此少缴企业所得税;三是帮助业务往来的公司做假账。

无论哪一种情况,其虚开发票的行为都损害了国家发票管理秩序,都应以犯罪论处。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为自身虚开发票的情况下,可能同时会涉嫌其他犯罪,具体罪数问题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分析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