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思维究竟是如何养成的?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6-23 | 1476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这句话最大的漏洞是什么呢?它忽略了中间的方式方法,忽略了这个前提条件,即初心到始终的一个路径。律师大量的工作其实就是做中间这一部分工作,律师不可能给别人承诺,根据案子的基本情况,结果就是什么什么样。
利用虚拟的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不会在犯罪空间或者说在犯罪场所留下可以证明其行为和人身同一的痕迹或者物品,网上证据与网下证据衔接难,在这样情况下,即使有线索指向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也很难确定某一个已经受理的具体诈骗犯罪事实就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很难确定实施网上诈骗的计算机网络操作行为就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
    律师的工作是什么呢?就是大量的从前提条件到结果的一个连接过程。这是从这句话我们想跟大家分享的,律师思维中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方式、方法和路径。

2.律师思维的案例
网络诈骗的所有环节都是在网络上用技术完成,并且一般存在分工协作,涵盖了购买设备、搭建网站、开发钓鱼软件、研究木马程序、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假冒身份虚构事实、骗取钱款、转账取款等行为过程,在实践中,上述环节都是独立进行,往往司法机关只能查获一个环节的嫌疑人,并且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双方只在网络中接触,根本就不认识,也没法指认辨认到底是谁骗了自己。
    李嘉诚说过,没有律师,我不敢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律师思维能帮助当事人解决很多问题。下面举几个案例:

案例一

    一个中外合资项目,外方以其专利技术折合成注册资本后,占股权的5 2 % , 中方觉得这样会丧失主动权,于是请来相关专家进行咨询。首先请来的是技术专家, 技术专家考察后认为,专利的先进性与其价值相符,若从专利先进性进行谈判恐怕不行,其运用的是技术性思维。
第一步,审查‘由案到机’的证据链。 公安机关在侦查此类案件时,主要依据电子形成的痕迹、物证,采取各种计算机技术追溯到作案的计算机,明确作案主体使用计算机IP 地址。我们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通过对服务器日志、网站日志、用户文件、最近访问记录、浏览器记录、删除数据恢复、U盘插拔记录等电子证据的质证,来审
    中方听此建议后,找来会计师计算投资回报。会计师计算后认为, 按专利的价值投资, 5年后可收回, 其运用的是会计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