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介绍
案例分享
律师动态
15021383831
(微信)
「金融犯罪深度好文」外汇交易平台涉罪之问题研究
来源:
|
作者:
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06
|
15074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立于2008年的恺英网络,起初由冯显超、钱华二人出资成立,此后钱华将股份全部转让给王悦、冯显超,自此王悦正式成为公司实控人。
(四)国内外汇交易现状
据悉,恺英网络原本只是做小游戏,但是通过腾讯朋友网的导流,其研发的游戏获得海量的注册用户,游戏流水实现爆发式增长。2015年,
目前国内投资者参加外汇交易的合法方式主要是:外汇实盘交易和外汇保证金交易。
成功借壳的恺英网络,使得王悦迎来了的人生巅峰。2016年,王悦以66亿元的身家入选“2016胡润全球富豪榜”,成为“80后”新富豪。
外汇实盘交易由国内商业银行开设外汇实盘,投资者通过国内商业银行,将自己持有的某种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兑换成另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外汇实盘交易点差大,投资成本高,只能单向获利,无杠杆。
从2018年起,王悦逐渐卸任总经理、董事长之位,2019年3月25日又辞任公司董事职务。今年3月底,恺英网络公告,王悦失联。5月6日,
外汇保证金交易,俗称“网络炒汇”,投资者与银行、做市商或经纪商签约,在国外开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客户在设定好的交易额度内进行外汇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投资成本低,双向交易投资,涨跌都有机会获利,盈利空间大,风险大。但是,目前国内仅允许银行对客户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不允许个人在国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也不允许我国企业或机构从事外汇交易相关业务,因此,如果利用国外的外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公司收到王悦家属送交的《告知函》,其家属称近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王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近年来,国内越来越火的非法炒汇,也引发了社会与投资者的极大担忧。在正规交易渠道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一些不法平台开始利用投资者的心理进行刑事犯罪,导致近年来外汇交易涉罪案件频发,给越来越多的国内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当前市场上的非法网络平台名目繁杂,且多数自称在海外监管机构备案,但在实际运营中,却不以持续经营为目的,更缺乏必要的头寸管理能力。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王悦直接持有恺英网络股票4.62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4%。王悦质押了其持有的全部恺英网络股份。
从这些“黑平台”的运作模式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针对王悦被逮捕对公司的影响,恺英网络称,目前王悦已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悦被批准逮捕事项未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公司运行情况平稳
第一类:是外国公司在国内设立的经纪商。这类经纪商在国外具备外汇经营的全金融牌照,代理国内投资者在境外开户,并进行外汇交易。外汇交易汇率走势又国际实时数据接入。经纪商依据不同的经营模式赚取点差或者交易手续费。
« 上一页
1
…
7
8
9
10
11
…
18
下一页 »
查看全文 »
上一篇:
非吸案件行为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为何必须聘......
下一篇:
污染环境罪之刑事辩护宝典「刑事律师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