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套路贷诈骗案成功让控方2次变更起诉「套路贷律师辩护经典案例」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02 | 898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后查明,该笔90万已经归还,所以变更起诉。
进入F企业烘烤车间做操作员。韩某刚也曾就职于该公司,他找到分管温某某工作的经理刘某某,提出想挂空职拿工资。利益的驱使加上曾听
暂不说一个刑事案件决定一家人的命运,办案人员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单纯从办案草率角度来看,对于套路贷严打的司法环境下,也不能脱离法律基本规定,为了打击、为了案件数量而立案侦查起诉判决。
说过韩某刚混混的身份,刘某某便答应了。之后,韩某刚通过堂哥韩某生(在F企业就职)在网上买了指纹膜,每天上下班由韩某生的妻子支某某

注:变更起诉书中用语也变为实际出资人,而不是被害人
同在F企业工作的周某某听说这事后,找到韩某刚帮忙。与温某某情况类似,帮周某某做好指纹膜后,由韩某生替周某某打卡考勤。为获得更多收入
不多久,法院安排开庭。但因为疫情影响,辩护人在法院阶段的会见次数已经用完,再有新的出庭通知书也不能安排会见。无奈......
韩某生还帮温某某、周某某伪造产线加班单,并让刘某某在系统里审核通过。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2018年3月,刘某某调至南昌F企业工作
法院也不让阅取全部案卷,不让庭前核对证据、被告人的辩护权如何保障?无奈......
临走前,刘某某还安排了手下课长张某代为“照顾”,帮助审批通过温某某、周某某的加班单,并且隐瞒吃空饷的事实。由于F企业在职员工有数千人
这次开庭,主要针对本案的犯罪金额进行查实,以免再出现“幺蛾子”,法院选择了当庭判决。
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温某某实际上班才23天,却通过这样的方式,非法获得工资收入12万余元,公司帮其缴纳社保公积金2.5万余元
我们当庭提出了本案的诸多问题:
其中一半工资分给了韩某生;周某某在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期间,非法获得工资7万余元,因为只要缴纳社保,工资的一半给了温某某
1. 4处推断定罪;
直至2018年底,F企业在收到黄埭派出所给的线索后自查,才发现温某某、周某某两人的考勤数据与实际不符,于是报警。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查
2. 6处资金共计30余万去向不明,不能推定给M及老板;
相城警方于近日将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嫌疑人韩某生在代打卡 苏州相城警方供图
3. 本案买房人与M等人并没有共谋,房屋是被害人亲自谈价,不能按照评估价格认定房价,应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实际交易价格也是当时的市场价;
黄某系福建省A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原副总经理,段某系A公司原采购部经理,二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8 年1 月6 日被泉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