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套路贷诈骗案成功让控方2次变更起诉「套路贷律师辩护经典案例」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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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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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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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当事人涉嫌“套路贷”诈骗,陈晓薇律师团队在已经开庭审理完毕之后介入,让控方2次变更起诉,堪称“精细化+精准化”辩护的典范。套路贷律师,套路贷刑事案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小额贷款公司的兴起,为举步维艰的民营企业融资打开了一扇窗口
同时,也说明了不要迷信检法人员的专业,只要我们律师足够专业,也是可以改变案件走向,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利益。本期原创文章,就将本案的办案过程与各位同仁分享,以期有所裨益。 ,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被查处
一、“关系无用”再找律师,亡羊补牢尚不晚 但是,由于民间融资固有的“高利贷”基因,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执法机关,始终对其保持着高度警惕。 M家属找到我们的时候,本案已经经过了一次庭审,据说已经走完了流程,接下来就是等判决了。 他们的处境有如钢丝绳上起舞,稍有不慎,就会坠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深渊。最近,
家属跟M都是如晴天霹雳,因为迷信所谓“关系律师”,从公安阶段开始到检察院阶段,都是所谓“关系律师”在帮他们走关系。其中花钱那就不用多说,大家都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家名为“天诚元”的典当公司,就是因为难以廓清是合法放贷,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直到开庭的时候,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14-15年的时候,加上关系律师的一句“大事不妙”,M跟家属才如梦初醒。 2007年4月,张金龙、韩永强等12人,注册成立了包头市天诚元典当有限公司。其中自然人股东10人, 事已至此,M在监室里郁郁寡欢,一个礼拜瘦10斤的速度掉秤。虽然M家属身边还有人继续怂恿她,告知可以到二审再找所谓“关系”,但M家属已经深刻反省了自己,认识到不能再轻信所谓“关系”,必须要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本案。 法人股东2人;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经理韩永强。2009年8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金融办批准 M家属与陈晓薇律师团队谈案的那天下午,乌云密布,几乎要下雨。 ,又注册成立了达茂旗威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张金龙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晓薇律师耐心倾听了M家属的所有表达,包括本案案情有关的、无关的事实,以及家属本人的情绪表达。 天诚元公司成立后,经营业绩一直不错,直到2012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借贷业务开始日渐萧条 我们了解到: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吸引客户,天诚元公司将贷款月利率下降到2分6厘。这个利率虽然比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