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辩护指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9-12-21 | 941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 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大多数情况都伴随逐利目的。但本罪在认定的时候不以实际是否获利为构成要件,即便没有获利,甚至亏损,也可以构成本罪。


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是双重客体:一方面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另一方面是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客观方面:本罪客观表现主要有: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4.其他内幕交易行为。



             【图片来自于互联网

四 量刑标准  

主体

情节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

备注

自然人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单位

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