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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的辩护词怎么写?「专业律师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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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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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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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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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辩护人请求合议庭认定王某某不构成“持凶器”情节,成立自首情节,情节较轻,可免除处罚。
王某某被控妨害公务罪,没有任何客观证据,仅有两名警察口供,如果对其定罪量刑的话,试想下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民众的安全感何在???
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对王某某妨害公务作出无罪判决。
王某某辩护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陈晓薇 律师
2017年4月24日
本案所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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