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业毕业生林俊兴曾在某家“夫妻档”私募机构实习——公司架构非常简单,整个机构加上他就三个人,老板是基金经理,老板娘负责打理日常
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存在一部分系被宣传人自发为集资人作进一步宣传的情况。结合前述的相关规定,若行为人在明知这一情况的前提下对之放任不管,同样可以认定为间接故意型的非法集资类犯罪。
我是不放心把钱交给他们的,即使有披露,但只有他俩知道钱去哪了,随意性大,而且弄虚作假我也不知道”,打杂俩月后,林俊兴就辞职了。
有判决认为参加酒会,在酒会上进行宣讲的,也认为是变相公开。理由是没有对参加酒会的人员进行限制,即谁想来就来,来的人是否都是有300万金融资产,连续3年收入50万,并没有进行筛查。
作为某中小型私募机构合伙人,张婷清晰地记得,2014年,当她还在广州某机构担任研究员时,由于市场行情非常好,广深两地突然涌现了不少私
对于“口口相传”的认定,很多人会说,嘴巴张在别人身上,我们也无法控制。这么规定是否太过严苛?
数据也可以佐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4年分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数量仅为5064家,到了2015年这个数据就达到了顶峰
所以口口相传还是要结合是否知晓、是否放任、是否对投资人来源进行筛查等综合判断。应当结合“不特定对象”的范围来进行细致的考察。如果信息流通的范围较为狭小,消息仅在部分亲戚及小部分具有实质联系的朋友之间互相传递,则不应认为该“口口相传”具有“公开性”特征。
塌方来得猝不及防。2015年6月,股市开始风雨飘摇,连续大跌的血腥18天后,牛市不复存在,私募行业开始批量爆仓和清盘,亲历这一惨状的张
亲友的问题
今年也不例外,去年年末以来的医药、价值股的回撤,让有着“中国巴菲特”之称的私募大佬但斌也未能幸免,其掌舵的东方港湾旗下超50只产品跌破
2010年的司法解释,将向亲友及单位内部人员募集做非罪处理。
截止至2021年末,市场上满1年的私募证券基金产品中,有363个产品净值跌破元的清盘线,其中有16只为规模超过100亿元的大型私募基金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周期在重复,悲剧也在重演,光怪陆离的私募行业,不乏精英,更不缺骗子,高额收益的诱惑,铤而走险的冲动,大起大落的周期,草莽气与精英范的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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