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涉嫌非吸,陈晓薇律师团队黄金三十天成功取保候审【附会见笔录】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10-12 | 821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个好的案件结果,不是靠胡思乱想,不是靠嘴巴乱说,更不是靠消极等待来的。只有在做好充分的努力后,才能在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届满时,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四个要件,但是民间融资登记机构由于自身带有中介与金融属性,在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与一般的企事业或个人认定从事非法集资犯罪

接下来,分享整个办案过程如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一个行政犯、法定犯罪名,对其罪名的构成必然以违反我国行政法为前提。按照行政法理论解释,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

一、晚上家中被抓,紧急联系律师

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情况下,行政

近凌晨,H的家属电话联系到陈晓薇律师,称H直接被公安从家中带走,急需委托律师。

法律并不能直接将某些违反行政规定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其必须通过刑法或者单行刑法形式规定,例如我们在行政法律中常见的立法形式是:某行为给予

家属在电话中简要地告知了陈律师大概案情,对此,陈律师立即给出了相应的分析判断。家属听完后立即决定委托,并希望尽快安排面谈,面对面才能将全案案情进行详细叙述。

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行政法律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否构成犯罪仍需以我国刑事法律规定为准。如刑事法律未将相关

陈律师团队第二天便安排了与家属见面,当面了解了案件情况。听完家属所了解到的情况后,经过进一步分析,陈律师认为:

我国广义行政法范畴包括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作为行政犯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以违反何类型行政法

H可能不构成犯罪。

为前提?事实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1)客观上,H没有参与非吸的任何一个环节,她从事的是与非吸无关的其他项目的工作。

认定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应当以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于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并参考中国人民

(2)主观上,对于理财项目的业务性质、返利模式等,均没有清晰认知。对于募集资金的流向也并不清楚。

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或者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办法

(3)H虽名为股东,但实为代持,并未参与涉案公司的组织、领导、决策、管理及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