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案件认罪认罚4年半,陈晓薇律师团队精准辩护成功变更为缓刑!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8-02 | 71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后续,我们做了大量的庭审准备工作,在庭审上,我们又运用专业知识,指出了案件存在的重大事实认定错定。

被告人韩某锋、童某安排上述投资平台通过网站链接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代收代付。被告人韩某锋、童某将非法集资的资金部分用于支付集资

才最终说服法院,为X争取到了缓刑判决。

参与人的本金及收益等,其他资金由韩某锋、童某支配使用。2015年10月,被告人韩某锋、童某将投资平台以亏损破产为由关闭,逃避返还资金。被告人

很多当事人之所以枉顾律师意见,在检察院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很多基于其同监室人员的洗脑,而对律师的专业判断置之不理。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锋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童某犯集资诈骗罪

任何刑事辩护工作,都是当事人和律师共同努力,一起配合下完成的,而不是律师冲在前面,当事人缩在后面。

本案被告人设立并控制网络投资平台,通过网站链接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非法集资,隐蔽性和迷惑性强,涉案人数众多,累计吸收资金人民币8亿多元

再次提醒:对待认罪认罚具结程序一定要十分慎重,多听律师的专业分析!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投资时还是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抵制非法集资,一旦发现自己可能参与非法集资时,要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管、行业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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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多个境外网络投资平台,以给予投资人高额利息及发展会员得佣金为诱饵,在国内推广“外汇投资”、“原始股”等项目,向1761名集资参与人累计吸收资金人民币849558056.8元201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韩某锋先后设立并实际控制多个境外网络投资平台,被告人童某参与设立上述投资平台,并担任主要负责人。在此期间,被告人韩某锋、童某以给予投资人高额利息及发展会员给予佣金为诱饵,以在国内推广“外汇投资”、“原始股”等项目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