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案件认罪认罚4年半,陈晓薇律师团队精准辩护成功变更为缓刑!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8-02 | 71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即“对于共同犯罪或单位犯罪案件中,不同层级的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犯罪目的发生转化或者犯罪目的明显不同的,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分别认定

2.悔罪:在家庭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她已经委托家属准备好了全额退赃款,希望能为弥补投资人的损失和减少社会危害性尽力而为。

注意区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的差异。在共同犯罪或单位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由于层级、职责分工、获取收益方式、对全部犯罪事实的知情程度等不同,

3.家庭:她有两个未成年孩子,被拘留前都是她一个人照顾。孩子和爸妈情绪均已处于崩溃边缘,她心如刀绞,希望能给她取保候审的机会,回家照顾一家老小。保证绝无再犯可能。

一般而言,处于领导层、管理层的核心人员,往往对集资项目的运营模式与规则具有主导权,更清楚项目本身能否产生利益,尤其是互联网APP项目,

陈律师立即预约了最早的一班会见,并拿到X自愿签署的《认罪认罚自述书》,立即向检察院第二次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但检察院表示这个阶段已经申请过了,因此不予立案,但经过陈律师多次沟通,检察官表示会将其作为坦白考虑进量刑情节。

处于领导层、管理层的核心人员掌握着APP后台的最高权限账号和密码,能够任意修改后台数据。而对于受雇员工,其员工的身份与地位,决定了这类人员

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惹风波

对项目运营模式与规则没有主导权,其可能知道项目基本的模式与规则,但规则与模式是作为投资人投资项目获利的手段,还是用来诈骗投资人钱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在阅卷时,我们发现,鉴定意见也未区分本部和其他地区的业务,仅仅笼统地统计了其在职期间的公司全部业务,金额高达1.28亿元。这比之前我们从X及其家属了解到的金额,远远超出数倍。

就拿我们办理的一起虚拟货币投资理财型项目而言,A某宣传要发行一款基于以太坊区块链技术,上交易所的虚拟货币,找来技术人员设计了一款APP

我们立即向检察院申请调取鉴定意见的详细数据,希望将各地区的业务予以区分,把其他地区的业务金额予以扣除。但检察院表示,同案人员都表示X是理财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部业务,不需要对金额区分。

策划采用众筹主流虚拟货币兑换自己发行虚拟币的方式,雇佣了不少员工参与平台的运营与宣传,宣称所造的虚拟货币将会上交易所,并且投资该虚拟币将会有

我们也抓住同案人员供述的细节,提出其他地区的负责人因与X存在矛盾,一直是直接向老板汇报的,从未经过X,刑事应当看实质,而不是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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