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能否认定香港上市公司之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从首例港股通内幕交易案谈起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1-02 | 487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事实上,有的公司采购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率低,比如农产品11%,还有其他的费用发票很多也是小规模开出来的3%发票,甚至很多业务压根就取得不了进项发票,但是自己公司加工后销售按照17%缴纳,这不公平的待遇岂能容忍,找点票给点安慰。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和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规定: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内幕知情人范围依据《证券法》规定确定。《证券法》是证券内幕交易罪的前置性法规,用《证券法》来确定内幕信息、内幕知情人定罪成立的前提。
1月1从2016年1月1日起,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延长到了30年,基本上涵盖了会计人员执业的大半生,也大大超过了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不要企图你离职了,责任就会消失,记住:平平安安做个会计人,让企业放心、也让家人放心!

本案中,中远海控要约收购东方海外涉及两家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中远海控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的H股上市公司东方海外。
,涉案人员达69人,涉及案件包括勾结网络黑产、诈骗、盗卖公司资产等。美团表示,目前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今年3月,杭州某法院判决书显示,考拉海购原户外事业部

陈晓薇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规定,认定中远海控的内幕信息、内幕知情人符合法律规定,但《证券法》无法用于认定东方海外的内幕信息与内幕知情人。主要理由如下:
总监栗某同样因类似问题入狱。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栗某担任网易无尾熊(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运动户外事业部总监一职,负责网易某购平台运动户外相关产品的采购和销售工作。期间,栗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贿赂合计18.21万元,在2019年3月主动投案。

1.《证券法》适用范围
同月财务人需要在入职时明晰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且最好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定并写入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之中,以此证明自己对约定的工作之外的企业运营事项确实不知情和不应承担责任。之前曾经因为偷税并负有责任的财务负责人,现在金税三期已经建立了高风险纳税人库,只要这些因为买卖发票等列入黑名单的,以后办税可能处处受阻。

从《证券法》的适用范围看,《证券法》不能适用于东方海外。《证券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现和交易适用本法。
4月1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被告单位繁建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宇顺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唐久仁在公司没有实际运输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葛庆(代账会计)等人的介绍,以收取票面金额(价税合计)3%-5%的开票费的方式,虚开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启辰物流公司等共十四家公司,虚开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37662167.76元,税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