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例纪实」陈晓薇律师代理的一桩非法集资类案件成功缓刑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2-30 | 5941 次浏览 | 分享到:
   
     


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H某的家属找到我们的时候,该案已经由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法院。

经过家属介绍我们得知,H某在一家线下投资理财公司担任业务员,所在公司的业绩均来自其亲戚朋友,在公司的业绩情况也比较靠后,且自己也将多年来的全部积蓄都投入到了理财公司,血本无归。
其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第二百零五条: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
2017年3月老总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H某带领自己招揽的投资人去公安报案。
作为会计来说,虚开发票是高压线,千万不能碰。国家对虚开发票的打击非常严厉,刑法第205条对此做了专门规定。在处理日常涉税事务时,一定要按规范操作,相关手续要完善,注意保留书面证据。如果公司出现虚开,会计要尽可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参与,不知情,至少没有直接参与,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我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法院取得了联系,并于当日赶赴长宁法院阅卷,通过拍照将15本案卷全部阅回。拿到案卷后,我们第一时间开展了大量的阅卷分析工作。
为,虚开发票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及其他发票。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通过分析和向当事人了解的情况,我们了解到本案:
有学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