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具结书》成功推翻,非吸当事人原判5年实刑最终变更为缓刑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1-18 | 9413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院收到申请后,决定延期开庭,这也正说明了案子的确存在问题。

针对主从犯的认定,我们将公司架构运用思维导图画出,辅以其他同案人员的口供及证人证言。并找出了近几年上海市对于销售主管认定为从犯的案例。以争取将P认定为从犯。
固体废物,指在生产或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废弃物质,包括固态和半固态的。这些废弃物质产品多是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废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

早在1991年,中国就加入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该公约是国际上控制危险废物非法蔓延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对各缔约国出口或进口危险废物的国际义务及其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1995年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始将“洋垃圾”进口纳入依法管理的阶段;1997年施行的新刑法
万事俱备后,便是等待法院开庭。


期间,我们会见了P,对于我们提的法律意见,以及申请,均征得了P的同意。并向P了解了本案的全部细节,补充进我们的辩护词中。
入世后,货物进口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外贸易法也相应进行了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在废物进口管理方式上也应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文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
三、成功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改判缓刑

终于等到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陈律师通过依次向同案人员和P的发问和举证质证环节,清晰明确地点出了P在公司中的作用地位,以及公司存在复投、挂单、转单,P返还给投资人钱款的情况。
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公告2006年第11号)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
在庭审发问环节,再次向P确认,愿不愿意在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的基础上认罪认罚?P明确表示愿意。

陈律师在庭审辩护过程中,始终指出,律师的辩护观点,不影响P认罪认罚的良好态度。让法官清楚P并不是随意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而是有合理理由和证据,并愿意在法庭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