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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深度好文」外汇交易平台涉罪之问题研究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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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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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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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D类的外汇交易平台(没有Dealing Desk), 没有处理后台,个人交易者的交易规模太小,是无法进行银行同业市场的外汇交易,NDD的外汇交易平台起的就是桥梁的作用,将二者直接联接起来,让个人交易者也有机会交易。
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刘某甲身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反国家对证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有关从业禁止性的规定,在公开作出评价、
NDD类的外汇经纪商,可以通过收取佣金或者让佣金免费但进一步提高点差来保持盈利。
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前买入其将要推荐的股票,待电视节目播出后卖出牟取非法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1)STP(Straight Trough Processing)直通式处理
近两年来,涉及利用信息优势、信息的产生及传递进行操纵的案件数量,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案件中均呈高发态势,其中比较典型就是
STP类的外汇交易平台,客户的订单被直接发送至其流动性提供商(银行或其他经纪商),这些流动性提供商能够在直接在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有的STP类的经纪商只有一个流通量提供者,有的则有数个。每个流动性提供商报出的买入/卖出价是不同的,交易商会从中选择出最佳价格。
2006年7月到2008年5月,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放公司”)负责人汪某利用其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低价买入股票,
STP模式下交易者和经纪商不构成对手方的关系。流动性提供商数量越多,那么流通性就越好,那么订单的完成就越顺利。STP平台的交易者,可以看到实时的市场价格,并立即将订单执行,没有处理平台(dealing desk)在其中干预,这就是直通式处理(STP)的意思。
然后以首放公司名义在知名网站、媒体上发布咨询报告推荐买入的股票,当投资者基于其推荐买入,致使股价暴涨后,汪某高位抛出股票获利
STP的经纪商通常以相对固定的点差作为盈利模式。
2011年8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七年,罚金1.25亿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ECN(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电子自动撮合成交模式
“抢帽子交易”又称抢先交易,顾名思义该类行为具有抢先性的特征。这里的“抢先”是指行为人的交易行为要先于投资者。
ECN所有交易者的订单都匿名的挂在这个网络上,其成交的价格是通过竞价产生,每个单子都是同等的地位,按照价格和时间的最优化公平撮合成交。ECN为各参与者提供一个市场,在这市场里,各参与者(银行、零售外汇交易者、对冲基金、经纪商等)通过把各自已具有竞争性买进或卖出的报价发送到ECN系统中,相互之间成为对家做交易。所有交易的订单实时的会有相反操作方向的一方与之匹配。在ECN外汇交易平台上,交易者是可以知道哪里有流动性,以执行订单,客户也可以在这个数据窗口里看到自已的订单大小,并允许其他客户点击这个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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