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非吸案件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年,庭审成功改判刑期减半「非吸案例」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1-28 | 10075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分析,定融被划归为“非吸”,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该产品没有备案,另一方面可能是资金涉及挪用。毕竟金交所的乱象四起,不是什么新闻了。
于是,我们当天将法律意见书亲自送往检察院,确保检察官能尽早看到我们的法律意见书,尽快争取到不予逮捕的决定。
但是此次事件仍然具有很大的讨论价值,可以说此次事件传递的信息十分丰富,对于财富管理行业和金交所本身而言影响都非常深远。
三、三次取保申请均被拒
定融就是定向融资,是一种非公开发行方式,直接从投资者募资并投向对应的企业,之后定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产品的模式。
提出无逮捕必要性法律意见书后,我们与检察院多次电话沟通,检察院表示案件的相关金额也需要《鉴定意见》来认定,且本案投资人聚闹,他必须要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定融是金交所的利器,也是其主流交易模式。由于国内金交所众多,不同平台对它的叫法有所不同,有的称之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直融工具
在逮捕后一个月,我们又提出了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结果也并不乐观。检察官一再表示,即使退赔也要经过内部讨论决定是否取保候审,不能保证可以取保。因此陈律师建议,即使在这个阶段退赔,很难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至于是哪一家金交所最先推出的定融模式,目前仍有待考证;但这并不是本文所关心的问题。从2010年地方金交所成立以来,
之后家属一直打听其他同案人员的案件进展,打听到静安区判决的一名团队经理指控金额与H相近,最后判决有期徒刑2年实刑。如果H最终结果也是2年,意味着H要错失孩子刚进入小学的这两年黄金陪伴时间,家属本来一直瞒着孩子,说H出差去了,可想而知,2年时间必然是瞒不下去的。
到现在行业规模累计超8千亿。回顾10年的金交所历史,定融在其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路浮浮沉沉,虽质疑声此起彼伏,但金交所定融一直挺立。
因此,家属十分焦急,表示希望尽早退赔,以换取H尽早自由。
定融产品其实早在13年就有了,然而从它成立之后的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都处于沉默。直到17年之后,在监管对于通道类进行严查和监管套利的驱动之下
陈晓薇律师通过丰富的办案经验建议,在没有找准时机时着急退赃退赔,如果退太多,会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以后的生活将无法维持下去;如果退太少,对于H的量刑并不会有任何帮助。
定融产品才开始逐渐活跃,逐步登上了理财舞台。尤其是《资管新规》以来,监管对其他通道的资管类产品遭遇严监管之后,定融更是迎来了一波爆发式的增长
家属对陈律师的专业和经验深信不疑,便将立马退赔的想法暂且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