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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非吸案件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年,庭审成功改判刑期减半「非吸案例」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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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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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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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陈晓薇律师团队又收获了一起成功争取到刑期减半的判决。
非吸10亿量刑,非吸1.6亿判刑几年.
某县国有公司发了一个定融项目,款项募集到之后挪给管理人(其实就是牵头人)用,数额据说是3000万。是“挪用”还是“借用”目前牵扯不清,已有经侦介入;目前尚有投资人未收到回款。
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也就是金交所,是一个奇葩的存在,它并不在“一行两会”监管之列,却因为没有牌照而被称为“最厉害的牌照”
该案中,H为分公司的团队经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羁押。后在检察院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1年。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国有公司发行的定融项目,据称是未经备案直接募集资金,可能被定性为“非吸”;甚至有人称销售负责人已经被控制了。该项目的回款目前也是疑问。
陈晓薇律师团队介入后,了解到本案H存在大量的被上司挂单的情况。通过调取H的银行转账记录,让法院确认了“挂单”事实,最终将H的刑期从检察院量刑建议的有期徒刑1年改判为有期徒刑6个月。
因为非吸属于刑事案件。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H因宣判时已经被羁押5个多月,宣判后,H还有20余天就能走出看守所的大门,与家人、孩子团聚。
投资人一旦卷入刑事案件,处置周期将会变长,清偿比例也普遍较低。在非吸案中,投资人的法律定位是集资参与人而不是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一、熟人介绍误入歧途
只能等待查扣涉案财物后按比例清偿。但是等刑事案件结案后,从集资人处追缴、没收的财产已经所剩不多,投资者能拿回的比例也非常低。
2016年,H在姐夫的邀约之下进入涉案公司,成为了一名业务员,后来升为团队经理。当时,这份工作对于H来说也只是份岌岌可危的工作,由于自己性格比较内向,尽管努力,但依旧需要姐夫的帮助,才能达到当月最低业绩,保证自己不被开除。
一直以来,都有不少固收投资人青睐定融投资。乍一看,定融简直是满足了投资的不可能三角:收益高、起点低、期限短,还因为是“政府平台项目”,除了云贵地区外,几乎没有违约记录
然而,万万没想到,2019年,该公司突然爆雷,投资人纷纷报案,H也因此卷入其中,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拘留。
这种理任由销售说说也就罢了,投资人自己拿了多少明面收益之外的费用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远远大于正规金融机构的管理费了,有的都够请两家金融机构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个“没有中间方抽成”,其实就是最大的隐患。金融机构本身就是中间方,以风险管理安身立命,赚了管理费,也要承担募投管退中的责任。中间方没了
情急之下,H家属通过熟人介绍,委托了两名“找关系”律师。然而,在某天平静的早上,家属意外接到了警官怒气冲冲的电话:“你找的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是什么东西啊?就一页纸啊!”也正是这通电话,让家属下定决心,一定要重新委托专业律师。
仔细想想,某些(网红区的)定融项目和“非吸”可能真的仅有一线之隔,所谓的“直接融资+固定收益承诺”,离“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究竟有多远
这次家属再也不敢草率地委托律师,经过对办理非吸案件的律师和律所仔细研究,最终决定向陈晓薇律师团队进行咨询。
2019年7月,5号文正式发布,金交所新一轮清理整顿迅速展开,明令化解存量风险,金交所2020年以前全清存量风险,金额高达8517亿,涉及投资人120万
第一次见面时,家属因为之前的经历,抱着十分谨慎的态度,带着厚厚的笔记,甚至要求现场录音。陈晓薇律师深表理解,并同意了家属的要求。
首先影响最大的就是通过金交所包装自融的财富平台,像ZZ、YX等一些大型三方机构在地方金交所发行产品规模都很大,主要是近两年信托
接下来,我们开始耐心地倾听家属所了解的情况。听完后,陈律师马上凭借丰富的办理此类案件经验,给出了对案件突破点的初步想法:
私募等其他发行固收类产品渠道基本被堵住了,所以很多三方公司转而去金交所发行定融产品,如果金交所都被取缔了,很有可能爆发崩盘的风险。
1.H虽然名为团队经理,向总监汇报工作,但实际上并没有管理其他业务员,也就是说H并没有管理权限,按照工作内容来说,他无异于一般的业务员,在整个公司所处的地位低,起到的作用非常小;
其次是那些通过金交所借新还旧来续命的融资企业,这里主要是一些资质较差的地方平台和一些中小型房地产公司,相比于信托、私募等融资渠道
2.H名下的很多业绩实际是姐夫挂单的,相应提成H都会通过现金或者转账方式返给姐夫,因此相应的业绩和所得金额都应当予以扣除;
,金交所备案手续简单很多,门槛也低很多,而金交所是他们现在唯一的融资通道,如果金交所被取缔,后续融资该怎么办?
3.后续需要找准退赔时机,切勿盲目退赔,去争取能够在刑期上最低或者争取缓刑。
不知道这次政府定融项目被定为非吸是个案还是跟这波金交所清理整顿有关联?总之,定融产品的风险越来越!
家属听完后,当场放下戒备,决定立马委托陈晓薇律师。同时,他也重新燃起了希望,也相信,这次他一定找对律师了。
难说的是,监管的棒槌抡下来之时,这块布还能遮挡多久。一旦这个非吸真的定性确定,无论是投资者,还是销售方,恐怕都难逃受害者的命运。
二、一线希望都用尽全力
金交所一直是国内金融界一个奇葩的存在,由于它并不在监管之内,所以没有牌照。但是它却做了很多持牌金融机构才能做的事情,又被戏称为“最厉害的牌照”。
接受委托后,我们立马展开工作,经过与承办警官联系,了解到,该案还处于刑事拘留阶段,最近几天会移送到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因为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按规定每个阶段只能去看守所会见一次,而这次宝贵的会见机会已经被之前的律师用掉,因此只能通过邮寄的方式让H签署委托材料,方可与检察院联系,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
前几年,由于监管对政府债务和房地产的严控,使得房地产企业和城投平台这样的传统“非标”大户,纷纷转战金交所。一时间,金交所成为了金融机构的座上宾
邮寄方式十分耗时,在等待期间,我们根据家属反馈的情况,反复推敲,内部讨论后,将案件的突破点化为了52页的无逮捕必要性法律意见书:
而依靠金交所发行的定融类产品,因其高收益、低门槛以及政信担保等特点,成为了投资者竞相追逐的焦点。
1、H属于作用地位非常低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她实际上是处于公司最底层的普通业务员,依法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一些比H职位高、金额大的同案人员均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羁押H或将造成实质性的司法不公;
据报道某三方财富做代销,包含了地方融资平台的定融项目,结果被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下简称“非吸”),结果直接把销售人员抓起来
2.H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能够如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加之H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事情的起因,源于地方政府加大对存量融资项目的梳理和成本的管控,而该项目因为成本过高被发现,进而被判定为非吸。
3.H涉案的金额较小,已经取得了多数投资人的谅解,且家属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退赔,社会危险性小,对其无逮捕的必要性。
金交所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定融是地方债务的一部分;即使出现违约,也不会出现定融产品(政信类)被定为非吸的情况,这实在是太罕见了。
因为非吸属于刑事案件,一旦卷入刑事案件,那么投资处置时间会拉长,资金项目的清偿的比例也会比较低,对投资者而言最终能拿到本息也不会太高。
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我们赶紧跟检察官取得联系,希望能当面给出建议,并递交书面意见书。迫于疫情管控,以及其他案件的提审工作,检察官表示确实无法当面沟通,但可以把书面意见书递交过去,他会仔细阅读。
根据分析,定融被划归为“非吸”,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该产品没有备案,另一方面可能是资金涉及挪用。毕竟金交所的乱象四起,不是什么新闻了。
于是,我们当天将法律意见书亲自送往检察院,确保检察官能尽早看到我们的法律意见书,尽快争取到不予逮捕的决定。
但是此次事件仍然具有很大的讨论价值,可以说此次事件传递的信息十分丰富,对于财富管理行业和金交所本身而言影响都非常深远。
三、三次取保申请均被拒
定融就是定向融资,是一种非公开发行方式,直接从投资者募资并投向对应的企业,之后定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产品的模式。
提出无逮捕必要性法律意见书后,我们与检察院多次电话沟通,检察院表示案件的相关金额也需要《鉴定意见》来认定,且本案投资人聚闹,他必须要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定融是金交所的利器,也是其主流交易模式。由于国内金交所众多,不同平台对它的叫法有所不同,有的称之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直融工具
在逮捕后一个月,我们又提出了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结果也并不乐观。检察官一再表示,即使退赔也要经过内部讨论决定是否取保候审,不能保证可以取保。因此陈律师建议,即使在这个阶段退赔,很难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至于是哪一家金交所最先推出的定融模式,目前仍有待考证;但这并不是本文所关心的问题。
从2010年地方金交所成立以来,
之后家属一直打听其他同案人员的案件进展,打听到静安区判决的一名团队经理指控金额与H相近,最后判决有期徒刑2年实刑。如果H最终结果也是2年,意味着H要错失孩子刚进入小学的这两年黄金陪伴时间,家属本来一直瞒着孩子,说H出差去了,可想而知,2年时间必然是瞒不下去的。
到现在行业规模累计超8千亿。回顾10年的金交所历史,定融在其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路浮浮沉沉,虽质疑声此起彼伏,但金交所定融一直挺立。
因此,家属十分焦急,表示希望尽早退赔,以换取H尽早自由。
定融产品其实早在13年就有了,然而从它成立之后的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都处于沉默。直到17年之后,在监管对于通道类进行严查和监管套利的驱动之下
陈晓薇律师通过丰富的办案经验建议,在没有找准时机时着急退赃退赔,如果退太多,会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以后的生活将无法维持下去;如果退太少,对于H的量刑并不会有任何帮助。
定融产品才开始逐渐活跃,逐步登上了理财舞台。尤其是《资管新规》以来,监管对其他通道的资管类产品遭遇严监管之后,定融更是迎来了一波爆发式的增长
家属对陈律师的专业和经验深信不疑,便将立马退赔的想法暂且搁置。
定融这一类产品之所以受追捧,无非在于其较高收益,风险可控且门槛不高。
定向融资中,投资者是直接将资金打入到融资方指定的账户,
四、见好先收确保刑期
省去了通道费用。所以说,定融收益率会比一般的信托和资管产品要高。而且的风控核心在地方政信,由于目前很多定融都是挂钩当地政信,因此风险相对可控。
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便联系检察院阅卷。拿到起诉意见书后发现,H被指控非法吸收金额之大,违法所得数额之大,这对H和家属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将近百万的退赔金额,是他们倾家荡产也退不出来的。
更为重要的是,定融的起购金额仅有10万甚至30万起;相当于300万的信托门槛和100万以上的券商资管计划,定融实在是太“亲民”了。
陈律师团队加班加点阅卷后发现,果然指控金额和所得,均没有扣除姐夫挂单的金额,我们立即联系家属,将姐夫挂单的情况以及返给姐夫的提成记录梳理成表格。整理后发现,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业绩为姐夫挂在H名下,H返给姐夫将近50余万。
实操中,金交所定融的交易对手也大多为地方融资平台,由于金交所由地方政府控股,因此又能够接触到很多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说取之于投资者,用之于地方经济。
家属希望能在该阶段退赔,争取取保候审。但是,在陈律师与检察官的充分沟通后认为,此时退赔对量刑幅度影响并不大。
定融对于当地经济做出了相当的历史贡献。而且可以说定融也是支撑实体经济,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一种方式。由于定融涉及的项目,
我们连夜加班,完成了检察院阶段的辩护意见,并将表格和相应转账记录附后,随即递交至承办检察官。
其交易对手大部分是政府融资平台,且担保方为地方国企。因此这类项目在金融圈非常吃香,尤其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江浙一带,这类项目颇为常见。
检察官可能并没有重视这份辩护意见,之后2天便通知律师去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给H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一年。通过与H家属以及H的沟通,结合静安同案人员的判决情况,大家均同意先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将1年的刑期先固定下来。
而在2020年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在货币流动性不断宽裕的背景之下,各级政府都打起了风险保卫战,开启了高成本资金的清退工作。化解债务负担,
陈晓薇律师告知家属,“挂单”是法定要排除的情况,如果这点未查清,本案哪怕一审判决,到二审也是会发回重审的。本案后续到法院还要再提出本案“挂单”的事实,还有较大的争取空间。
但是此次定融产品定义为非吸,其行业影响还是十分巨大的;尤其是对于财富管理行业而言,其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梳理下来,对于行业影响有以下几点
陈晓薇律师提醒
影响最大的,就是通过金交所包装自己产品的财富类平台了。
曾经有一种流行的模式就是金交所与互联网金融相联姻,
认罪认罚具结程序是嫌疑人与检察院签署的协议,如果没有重大事实错误、量刑错误等合理理由,在法院阶段是没有办法推翻的。对于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需要慎重对待。切勿存在任意撕毁协议的幼稚想法,最终只能对自己不利。
前面已经说过,在其他通道类资管产品交易受限以后,定融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加入,则为定融的爆发式增长添油助力。
延伸阅读:
「非吸辩护专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为什么更需要专业刑事律师辩护?
背靠所谓的国企和政府的金交所为资产增信,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一个重要通道。而借助互金的风口,金交所也再次大放异彩,两者可谓是相得益彰。
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面觉得量刑过高,也并非不可以推翻。要推翻认罪认罚具结协议,需要找到合理的理由,如:没有认定自首、没有认定从犯、涉案金额错误等等。
后来就出现双线策略,即线上借互金平台售卖,线下借助会员撮合交易,使得很多金交所产品成为了抢手货。而且很多三方财富平台,
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过多起在检察院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面觉得刑期太重反悔的案件。我们帮助当事人找到了案件事实方面的重大错误,进而推翻了该具结协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刑期降低的良好效果。
也借助金交所发行了大量的产品,由于信托和私募的渠道受严格的监管,因此三方公司纷纷拥抱金交所。
如果此次事件引发了对金交所的强监管的话
五、当庭退赔刑期减半
,那么很多产品将会加速会被取缔,将引发崩盘的风险。毕竟对于8000多亿存量的金交所,让其摆脱“路径依赖”确实挺难得。
开庭前,陈律师将本案的情况向承办法官做了简要说明,法官表示,家属能够部分退赔,他可以考虑刑期上的变更,且本案他要当庭宣判。
对于那些靠金交所获取资金的融资企业而言,这一次的事情可谓是致命性打击。由于定融高成本的特点,决定了走金交所通道融资的公司和企业
眼看着开庭迫在眉睫,法官表示家属必须在开庭前赶到法院退赔。
,一般都是当地规模较小的地方性平台或者是中小型房地产公司。
由于这些公司资质较差且实力较弱,因此在银行融资和信托融资等渠道纷纷受阻和关闭的情况下
陈律师马上联系家属,家属也
非常配合,火速赶往法院。但家属并未在开庭前赶来,经过陈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官表示,如果家属在开庭的过程中退赔完成,可以休庭。
,企业不得不纷纷转向金交所。由于金交所备案简单且门槛较低,而且普遍受投资者的信任。使得金交所不知不觉成为这些公司唯一的渠道
与时间赛跑中,经过我们不懈努力,紧抓每一个机会,终于让一切时机都把握得恰到好处,家属在开庭中途完成了退赔,法院最终当庭宣判H有期徒刑六个月。
如果一旦被取缔,后续融资不利将可能引发企业的破产重组。
现在金交所挂牌的各类产品,普遍存在着法律关系不清晰,金融监管实体不明确,风险控制不完善等等,
这个结果无疑比缓刑更好。因为H在开庭前已被羁押5个多月,缓刑意味着还要被限制很长时间的自由,而实刑6个月意味着只需再等20余天便完全自由。
而早在2019年7月,随着5号文正式发布,预示着金交所整顿和转型的开始,存量风险攻坚战也将打响道路。按照监管文件的要求,
H和家属听到判决结果后都明显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令人欣慰的笑容,我们也终于为本案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金交所2020 年以前全清存量风险,面对高达8517亿的规模和120万的投资者。这个影响不可谓不大。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同时监管明确要求减少金交所数量,撤销关闭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并且还附上一个致命伤害,募集场所不允许异地募集
陈晓薇律师团队建议:
财富行业正在发生着某些根本性的变化,过往的很多经验和判断要被颠覆了,不是么?负油价的出现,不仅不符合所有主流经济学理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切勿盲目退赃退赔,要看准时机,让退出的每一分钱都起到效果,为辩护目的服务:
2020年四月份以来,财富市场依旧不平静,各种风险事件的频发。很多信托项目因疫情延期,还有更多网贷还在暴雷的路上,二级市场萎靡不振
1.侦查阶段,主要是为了争取公安机关撤案或者取保候审,如果金额相对较大,案件不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撤案或取保无望,则要慎重考虑是否退赔;
国际期货市场风云变化。众多信号似乎都在预示着,我们可能站在新旧交替的风险点上。
不仅是投资者,包括理财师还有从业人员等,都应该深刻意识到这一点。
2.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能争取到取保候审或免于起诉,对量刑幅度影响也不大,则要慎重考虑是否退赔,尤其是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候,要与检察院充分的量刑协商。一般情况下,同样的情节,法院的从宽幅度比检察院要大;
我们以往的经验、判断有可能会被颠覆这一事实,而面对疫情开启的新世界,可能会有着不同的逻辑。
对于理财师而言无疑是重大的挑战。而且这个循环已经开始,
3.法院审判阶段,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退赃退赔可以对法院量刑影响较大,可以直接在法院进行退赃退赔。否则,检察院阶段退赔,检察官的量刑建议中已经将退赔考虑进去了,法院则无从轻或者减轻的理由。
一次定融非标的发行,最后被定性为“非吸”。如果是融资成本过高,那就进行债务置换,本质上属于一个市场化的阶段。毕竟手握众多资源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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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能力的话肯定会这样操作,但是一个非吸扣在定融的上。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当然事情背后的原因还不得控制。也许只是道人的多虑,但是不改某些底层运行的逻辑。
一般而言,对于给政府融资的定融项目,即使出现违约,一般也不会朝着非吸这个方向去进行定性。而此次事件的意义就在于,一旦口子开了之后,后续类似的案例都会参照这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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