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刑事辩护实务指南「证券犯罪研究」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1-11 | 11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正当信息来源,如果是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处获得的信息,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手”人员,那么从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来看,“第三手”人员不入罪。

“以事铁片压实,后出售给钢厂。回收的油桶盖堆放在撕碎机周边,剥落的粉末状油漆、油渍露天堆放在厂区墙角,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沈龙兴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偶尔去公司里喝茶、吃饭等,每月领取5000元。3.被告人李阳的供述及辩解,证实其系被告人李国明的儿子,国明分公司从2016年5月开始回收废旧油

上海市高院刑二庭副庭长罗开卷在上海金融报上明确表示:“从获取内幕信息的层级来看,一般只限于直接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获取内幕信息的人,才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对于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处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甚至经过几个层级的三传手、四传手等,一般不宜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否则打击面过大”

盖,其在公司里做业务员,从事收购废钢、废油桶盖业务和过磅,每月领取固定工资5000元,后来还有提成。沈龙兴可能系公司的股东,但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明知国明分公司无回收废旧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的资质,但认为油桶盖的残留物较少,故可以回收。废油桶盖大部分是装过机油、汽油、油漆等油桶

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会有行政方面的处罚,包括违法所得的退出,行政罚款等。

(一的盖子,部分油桶盖是干净的。油桶盖回收进来撕碎、抛光后卖至钢厂,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铁屑、脱落的油漆等附着物也都混在成某里卖给钢厂,不清楚是否有专人来收。油桶盖装卸过程中掉下来的残留物导致公司内场地很黏。从海宁孙铁海处收购的破碎铁块一开始也放在球磨机里抛光,一段时间后不再抛光直接

6,金额之辩


对于内幕交易行为而言,金额往往较大,但对于某些金额相对较小的,或者在量刑升格边缘的情况,金额之辩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金额之辩如果能够拉低金额,那么即便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罚金也能相应减少。所以金额之辩一直是内幕交易罪的主要争取方面。

卖至钢厂。4.被告人李国忠的供述及辩解,证实其在国明分公司内做业务员,负责接待主动上门出售废铁、废油桶盖的人员,并按每吨10元获取提成;因早上去的早,也会帮忙过磅。公司收购的废旧油桶盖有些干净、有些不干净,经过撕碎、抛光后,卖到钢厂;从海宁回收来的货有些需要球磨机再处理一下;处

一是,看日期,如果有在敏感期期间卖出的,因其没有对市场造成影响,所以应当将相应的交易金额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