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刑事风险及防控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9-08-20 | 13177 次浏览 | 分享到: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这一类投资主要是投资于快要或者将要上市的企业,一般周期是1-5年或者更加长,投资回报率较大但不如VC,这是我国目前主要的私募基金形式。

  4)其他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与信托等):除证券与股权外其他标的其方式。

  在开始的故事里,范律只能单独找张土豪、李土豪、刘土豪,不能公开喊土豪们,过来投资。

  所以,最后,我们给私募基金进行一个定义:

    私募基金(PrivateFund):《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

  结合刚才的故事,再看看法条,是不是很清楚。


3.私募基金管理人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现状是钱到处都是,好的投资项目不好找。钱是最不值钱的一种东西,只有将钱当做资本来生钱,那钱才是值钱的。投资哪些项目,就需要专业化了。像范律这种角色就非常重要。范律其实不是一个自然人,他必须是要跟几个有金融背景,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一起成立法人,才能帮我们土豪投资的。我好几个律师朋友,前几年都离开律所,去做私募了。

  管理人的组织形式: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所以,私募管理人应该是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公司型

  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根据《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大多以“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等名称出现。目前,这一类公司在我国成立较为简单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