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110刑初1号
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诉讼诈骗是三角诈骗的典型形式,不同于传统诈骗罪中受骗者与
案情简介:
被害人具有同一性,诉讼诈骗中的受骗者与被害人往往不具有同一性,审判人员作为受骗者在诉讼诈骗中做出裁判处分的是被害人的财产性利益。
2014年6月,秦风公司在本市浦东新区注册成立,后招募业务员在本市杨浦区XX路XX号XX号楼等处,通过虚高收藏品价格,诱使被害人签订相关艺术品展览及委托合同等方式,骗取被害人服务费。2017年7月至11月,被告人孙某在秦风公司任业务员期间,伙同他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沙某、许某等人服务费共计人民币5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虚假诉讼和诉讼诈骗在客观上都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在套路贷案件中,行为人经常会运用前期过程中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
判决结果:
实,借助诉讼的手段向借款人索取“债务”。那么如何判断行为人运用虚假给付事实提起诉讼的行为是构成虚假诉讼罪还是诈骗罪呢?我们同样需要判断
被告人孙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行为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以及行为人提起诉讼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若借款人明知资金走账流水存在虚假,借贷合同
四、合同诈骗罪与经济纠纷
借款人对借款本息有明确认识,行为人提起诉讼是为了实现其与借款人的债权,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则应认定为虚假诉讼罪;若行为人以“保证
关于刑法有句俗语:有救济,无刑法。
金”“行规”“服务费”等虚假理由诱使借款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一系列的虚假借款合同、空白抵押合同或买卖合同,此时借款人对借款本息没有明确认识,
这也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刑法的谦抑性。早期经常会有使用刑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的情况,最高检、公安部多次发文,对该情况进行纠正。情况有所好转,但目前在个别地方也偶尔存在。这就需要律师针对案件证据、事实进行深入剖析,进行有效辩护。
借款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基于错误认识而为的,二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虚假的,行为人通过捏造虚假的借款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
经济纠纷,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中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二是经济侵权纠纷。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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