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公安带走,此种情况会如何判?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2-03-23 | 67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机关所认定的数据,来源于公安机关对M某个人电脑的《电子数据检查笔录》及对其邮箱文件的《远程勘验笔录》。而在检查勘验

二、重点概念解析:

笔录中,公安机关以“学生姓名+学校班级+联系电话”三要素作为一条完整公民个人信息来统计M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始数据,

在我们接受的咨询当中,很多当事人对于基本概念的认识比较模糊,不清楚什么才是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也不清楚什么情况下会触碰刑法红线。

然后以电话号码为参数进行筛查去重。也就是说,只有电话号码出现了重复,才可认定该信息存在重复并进行去除。否则,将全部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笔者作为辩护律师反复阅卷发现:在公安机关《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的一幅截图中,大量出现一名学生登记有家长数个联系电话的情况。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

仅在截图中的44个学生名单里,就有11个重复!按此情况,M某电脑和手机储存以及邮箱发送给买家的学生个人信息中,也必然

“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

,辩护律师也登录了M某的邮箱,下载其发送给买家的部分文件。经核实,印证了辩护人的判断——这些文件中确实存在大量学生

陈晓薇律师代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很多都是通过黑客技术,侵入到目标计算机系统,获取个人信息后,再网络上销售给相关人员,进行牟利。比如,黑客将某外汇交易平台的客户信息抓取到,然后销售给另外一家外汇交易代理公司。将某现货交易平台的客户信息抓取,销售给另外一家现货交易平台公司。等等。

名单重复的事实。如M某发给某一买家的8100多条原始信息中,公安机关以电话号码为参数筛查,仅去掉30多条“重复信息”,最终

信息数量规定:

仍认定8000多条!而如果按学生姓名筛查,则有1400多个重复名单,最终只能认定6700余条!辩护律师遂选取了部分文件筛查

1.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计算。

辩护律师则认为,本案被侵犯个人信息的对象应是学生而非家长,家长的姓名并不出现。理由是:本案中,校外培训机构(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