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货已经卖出十一万,剩下 二十二万货还没卖出去,这次情况如何判?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2-03-19 | 1600 次浏览 | 分享到: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上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律师。

如假冒产品被认定为伪劣产品;“次而不劣”的产品被认定为伪劣产品;不符合地方标准的产品被认定为伪劣产品;无法定质量标准的产品被认定为伪

一、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金额认定如下:

产品等,使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处罚范围不适当扩大,刑事处罚与民事违约、行政违法界限不明。下面笔者就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

1.如果生产者生产的伪劣产品没有销售,或者销售者仅购进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可以按被假冒的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其销售金额;

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

2.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已有部分销售的,其尚未销售的其余同类伪劣产品,按已销售部分的价格确定总金额;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3.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既有部分实际销售出去的行为,也有与他人签订订购合同的行为,同时也有尚未销售包括签订合同的部分,对此,实际销售的部分根据其实际销售价格乘以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数量之积来计算。签订合同的部分,按照其销售合同上的货款计算。未销售也没有签订合同的部分,按已销售和签订合同部分伪劣产品的平均价格来计算;

行为主体:包括自然人与单位。虽然法条将本罪行为主体表述为“生产者、销售者”,一般自然人与单位均可能成为生产者与销售者。其中的“生产者”

4.但如果生产者即是生产者,也是销售者,不能重复计算销售金额;

既包括产品的制造者,也包括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则包括批量销售者、零散销售者以及生产后的直接销售者。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取得了有关

5.如果生产者、销售者销售了多种伪劣产品,应将各种伪劣产品的销售总额作为其销售的金额。

行为表现为四种: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根据“两高”2001年4月9日《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如下表:

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伪劣商品案件解释》案件解释》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

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