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案
而大古物流可能补缴的税金及罚款合计约为1.03亿元(不含滞纳金)。由于大古物流涉税事项还需要经过陈述、申辩和听证等程序后方可做出最终决定。因此,该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程度和性质尚需要根据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确定。
把握要点、重点,分析案 情,让家属能了解案 件的具体走向。切勿对案 件结果做出承诺!
当获悉大古物流因涉嫌收取北京xx康元虚开增值税发票接受税务部门检查后,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税务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并在定期报告和深交所关注函、年报问询函中对大古物流涉税事项的相关情况及进展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
回想起来,那是2018年11月的一天,当事人的家属经朋友介绍,从北京赶来上海找到我们咨询。
在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大古物流涉税事项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所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经家属向我们介绍得知,当事人因为在涉案P2P公司从事宣传推广工作,该P2P平台因为出现问题,当事人于2018年5月份被刑事拘留,至今仍处于羁押状态。
本案中当事人涉及的吸存金额为2.1个多亿。由于涉案公司部分人员已经被侦查机关取保,家属也委托了律师做这方面的工作,却一直没有效果。当时,该案已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一般公司披露的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即使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亦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在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后,我们对本案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第一,当事人从事的工作主要为带领团队在街头散发传单,在商场等人流密集地摆摊头,宣传理财产品,对非法吸收资金仅起到帮助作用,属于从 犯,罪 行相对轻微,无继续羁押必要;
而根截止本说明披露之日,大古物流未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被责令关闭或者撤销,亦不存在被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形。如果税务行政部门认定大古物流涉税事项成立,当处理结果导致大古物流资不抵债或支付不能时,可能导致大古物流破产清算,由于大古物流并非公司主要子公司,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和资产总额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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