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1.刘某不具有虚开发票的主观故意。构成虚开发票罪,其主观方面要求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没有实际运输业务发生而开具发票,其目的是为了偷逃税款,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本案中,刘某为实际发生的货物运输代开运费发票,并交纳了相关税款,未造成税款的流失,发票也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因此,刘某的行为不具有虚开发票的主观故意。
一、律师思维的重要性
1.律师思维的方式、方法和路径
网2.刘某并未实施虚开发票的客观行为。现有证据能够证实,刘某与各矿、各车主存在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各车主属于挂靠安某某公司进行运输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的复函(法研[2015]58号)中载明: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
看一下这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很多人是很追捧的,曾经有一度我看到大部分人微信和qq的签名都改成了这句话,口号喊得非常响亮。那好,我们作为律师,从我们专业的思维角度思考一下,这句话有没有问题?有没有什么重大的漏洞在里面?
“不忘初心”,“不忘初心”讲的是一个前提条件,“方得始终”讲的是一个结果,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给你一个前提条件,就能得到这样的结果,你只要秉承你所谓的初心,就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行政犯,对相关入罪要件的判断,应当依据、参照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虚开。
大家想想这里面是否有问题?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知名的大律师,那大律师有几个衡量标准,第一我做的案例在全国有影响力,第二我的创收要达到几千万,这个是一个大律师的标准。那好,我有这个初心在,整天回家在家里睡觉、刷微博、刷微信、逛淘宝、逛街,那十年之后,我能不能等到大律师的这个名号?很显然是等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