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1、朱某、何某犯污染环境罪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被告人杨某1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杨某1不构成污染环境罪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综上判决:一、被告人杨某1无罪;二、被告人朱某无罪;三、被告人何某无罪。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之前,当事人咨询律师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嫌疑人家属、朋友咨询律师。另一种是刑事犯罪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咨询律师。
两种情况都有很多各自特点和风险,律师代理的思路、风险防范方面也各有不同。
需要宣判后,抗诉机关提出抗诉认为:1.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同时具体职能部门区环保局出具说明,根据绵阳市政府(2006)11号文件,案发地系三类水质,根
第一种嫌疑人或者家属来咨询,也是一个很大的课题,也可以单独开设一个培训来跟大家分享。
在这里,主要提示下这种情况律师接受咨询的原则:只讲法律规定,不谈具体案情,不出任何建议。(接待当事人的技巧,搞清楚每个人的情况。来咨询的可能是嫌疑人、可能是其家属,也可能是同案犯,一定要先搞清楚每一个人的信息。我在执业之初,就遇到过一个3个人来咨询的,一个是家属,一个其实就是同案犯。当时以为都是家属,就讲了很多。嫌疑人与同案犯的责任划分及承担的问题,临走的时候,才得知同案犯就在咨询的人中,当时我真的很尴尬。结果可想而知,肯定是惹怒了那位同案犯,案件没有谈成。后来,我就吸取教训,前来咨询的每一个人都要核对清楚信息,有一次来了七大姑八大姨10个人,我都一一核对了,核对信息就花了半小时。虽然繁琐,但是是律师接待咨询的必须要了解的前提)。
张据国家标准中的第4、1标准分级,排入GB3838三类水域执行一级标准;2.针对原始记录表的审签问题,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已出具说明是笔误,已对证据问题进行合理解释,并无程序错误;3.因绵阳市珠扬化工有限公司未设置专门的排污口,其将生产污水直接排放至厂房外排水沟渠,因而在排水沟取样具有合理性。同时经现场核实及走访,该排水沟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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