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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有效辩护「律师刑事辩护干货」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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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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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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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在最高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基础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纷纷出台了各自的实施细则。现将相关省市的实施细则汇总如下:
上海、江苏、四川、天津高院关于最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
五、现状分析
通过裁判文书网可查询的,合同诈骗案由的案例共8.8592万例(不完全公示)。是司法实践中高发的罪名之一。可以说,只要有经济活动,就可能存在本罪。
由上图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诈骗罪也随之增加,在2013年-2017年达到顶峰,其中2016年最多。
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金融行业。这些行业都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点行业,体量大、企业人员复杂、经营行为活跃等特点,成为滋生犯罪的土壤。
从地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这也和经济发展、交易活跃度以及人员受教育程度相关。
由于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实践中利用刑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的情况多发。甚至,在合同不能履行的时候,第一时间不是诉诸民事法庭审判,而是动用相关司法关系,第一时间刑事立案侦查,利用刑事手段迫使继续履行经济合同。
硬币都有两面,反过来看,本罪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无罪率相对比较高的罪名。因其与经济纠纷相互交织,所以也存在大量不起诉、无罪的案例,留给律师的辩护空间较大。
六、典型案例
案例1:吴某某合同诈骗案
案情简介:
吴某某从樱花公司处得知西门子公司正在寻求某项开关柜技术合作信息,吴某某即与樱花公司约定,由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协议,再由樱花公司聘请吴某某未副总经理与长城公司对接。
后,吴某某以西门子公司名义与长城公司签约,长城公司支付保证金80万元。将22万支付给了樱花公司,将33万交付樱花公司总经理处。随后,吴某某向长城公司发送了协议修正函,明确上述协议写明的“西门子”公司系笔误,应当为“樱花公司”。长城公司表示认可,并签章。
吴某某了解到,该技术仅限上海地区,且为独家使用后,即与长城公司协商,将樱花公司纳入其集团内。协商未果,长城公司要求返还保证金,吴某某以协议约定,不予返还,遂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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