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虚假发票,累计金额超过100万,此种情况会怎么判?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9-09 | 3760 次浏览 | 分享到:
非法持有发票罪-非法持有假发票罪-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先要理解概念,看
是否构成犯罪,再去考虑量刑会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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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新型经济犯罪。单纯虚开发票的行为由于恶性小、规模不大,在《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并未作为犯罪处罚。然而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及税务政策的发展变化,虚开的发票因其可以抵扣企业经营成本,对于企业盈利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抵充作用,越来越多的虚开发票犯罪产生,所以我国将虚开发票入刑。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虚开发票罪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根据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虚开”的行为有:

(1)为他人虚开。指合法拥有开发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明知他人并无购货行为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劳务,仍为其开具不实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己虚开。指合法拥有开发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在并无购货行为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不实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指并无购货行为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有开票资格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为自己开具不实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指在合法拥有开发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与需要委托开具不实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表现形式有哪些?
陈晓薇律师团队研究了全国从2017年至今的414个有关虚开发票罪的案例。根据分析表明,该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虚开发票公司

市面上有专门进行虚开、代开发票的公司。这种公司往往以虚假的信息设立,伪造资料获取开票资格后,大量开具虚假票据。这种犯罪的特征为,犯罪嫌疑人在其名下或控制下开设大量的空壳公司,并四处宣传代开发票业务,靠收取手续费获益。

如(2018)苏0412刑初87号案,被告人陈某分别委托中介公司和被告人刘某,借用9家空壳公司之名,虚构经营业务,为他人虚开建材类发票,从中赚取开票费。共计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296份,开票金额合计75629.74万元。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委托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亦构成虚开发票罪,受害者既没有通过虚开发票达到自己的目的,又要承担虚开发票罪的处罚,实在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