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三度逆转 律师力挽狂澜」陈晓薇律师诉讼团队一起百万合同纠纷案胜诉纪实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3-24 | 11472 次浏览 | 分享到:


1.负责人现身,极力否认收到资金。

果然,担心并非是多余的,上回庭审时,公司负责人已被公安取保,本案中一直争议的身份问题已经查明,该负责人没有必要再躲在后面。几个月后,法院再次通知我们,称公司的负责人与他们进行了联系,并且希望出庭作证,说明情况,因此安排了第三次开庭的时间。

这样一来,之前我们提交的与其有关的证据,很有可能被其全盘否定,将面临完全的败诉风险!

事实上,经过前次开庭,团队在再次复盘的时候,已经就公司与原告达成利益交换的可能性进行了预设,公司为了推脱责任,对收款事实否认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即使对方说谎,法院也有可能会采纳其观点。

经过彻夜讨论,团队一致认为:即使明确对方撒谎,法院也不敢轻易处理,应在尽可能对公司负责人证言充分反驳的基础上,请求法院交由公安处理。这样一来,负责人对公安不敢说慌,相应的调查结果也可以证实我方委托人的清白。

开庭前,又经过了一天一夜的准备,团队几名律师把整个案件的案卷材料全部仔细梳理了好几遍,针对对方任何一个可能与事实有细微差异的表述,都要做好相应的证据应对。很快,开庭的时间就要到了,顾不上休息,团队几人再次浩浩荡荡地奔赴西湖法院。


            【陈晓薇律师在路上】

2.犀利发问揭穿谎言,灵活运用逻辑思维将说谎者逼到死角。

这次开庭,我们先是给法官出了一个难题:

公司的负责人现已查明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已经在本案中列为第三人,那么,此人与第三人存在利益关系,在本案中,能否再作为证人?

法官与合议庭讨论后表示,该人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代表公司,为了查明真相,只能将其作为证人就案件事实陈述。

最终,我们让书记员对上述疑问进行了详细记录,同时也可作为可能的上诉依据,暂时对此不予深究。

谁知,公司负责人发表证人证言时,丝毫不考虑自己的证人承诺,作出了与事实完全相悖的言论。

他称,我方委托人是与他一起的合作伙伴,公司从来没有收到原告的投资款,而且,我方委托人侵吞公司资产,他将准备采取刑事报案。


在对方看来,通过突如其来的证词及声明报案足以威慑我们,但是对方的表现完全在我们的意料之中。众所周知,一个谎言,需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圆。如果对方是真假掺半的去作证,为了拆穿,我们需要精准地找到说谎的部分,并针对性地提出有力的反证,但是,对方的表现,给了我们无数拆穿他的机会!

陈晓薇律师从短短几分钟的陈述中,列举了十多条对方陈述与客观证据(大多为微信聊天记录,上次庭审通过对方证人已经证明微信身份系该负责人)相悖的地方,并通过前几次庭审中双方的举证一一予以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