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2日】本年度第8起非吸案缓刑,10个月的辛苦付出终获回报
发布时间: 2019-11-02 08:55
陈晓薇律师团队。非吸改成了集资诈骗,非吸案检察院让交罚金。
本年度第8起非吸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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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薇律师简介:
盈科高级合伙人,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

侵占公司财产,是否一定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文引用的案例中,被告人因为一笔34万元的公司货款未入账,前后历经了八年刑事诉讼进程,最终通过再审收获了一份无罪的判决。
迟来的正义是不是正义?也许本案会让我们深刻地反思这一问题,但在唏嘘之余,我们强烈建议各位企业家以此案为鉴。既要妥善处理公司的经营风险,也要尽可能的隔离投融资的法律风险,股权投融资过程中要及时形成保护己方的书面文件,避免曾经商场上的合作伙伴最终在刑事案件中兵戎相见。
股东采取将公司收入不上账的手段支配公司货款,原则上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如果该股东实际持有公司100%的股权(或公司的其他全部股东均同意该等行为),且该笔款项最终用于公司经营,则该行为在本质上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