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6日】代理一起涉嫌非吸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成稿
    发布时间: 2019-11-06 09:13    

【代理一起涉嫌非吸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成稿】。2019非吸最新法律,非吸案如何赔偿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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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陈晓薇律师诉讼团队年度第6起非吸案件成功缓刑辩护纪实


陈晓薇律师简介:

盈科高级合伙人,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

所以说,正如卞建林教授所言,“量刑建议的核心还是在于效力问题”,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应当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与法官均具有约束力。被追诉方而言,同意量刑建议是衡量其是否愿意接受处罚的重要标尺。客观上讲,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正是因为接受了检方的量刑建议,才形成所谓的“认罚”,即在值班律师或者律师的帮助下,签署具结书。这才形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另一方面,对于裁判者而言,除非有法定理由(对被告人有利),应当遵循检方的量刑建议。即,认罪认罚的效果,正是通过这一过程,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效果通过通过具结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一个规范的文书形式,来展现认罪认罚带来的诉讼效果。量刑建议本身就承载着被追诉人对于认罪带来收益的内心期待,在审查起诉阶段生成量刑建议,相当于对认罪事实的及时回应。如果法院随意更改量刑,罔顾检方的量刑建议,首先是对“认罪认罚制度”的漠视,另一方面,也是对刑事契约(诚实信用)的违反。余金平案,最开始的时候,作为法律人,想的始终是这个案子是否可以这么判,这么判是否符合内心的价值理念。但真正,开始反思程序的时候,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法治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升。实体问题,大都是价值选择判断的结果,本身就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但是相反,程序正义,有时可能判断更为明显,另一方面,程序的保障更能体现法治的进

【2019年11月06日】代理一起涉嫌非吸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