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的那些事「虚开发票罪干货文章」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1-05 | 93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刑法并无专门规定,可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追诉标准规定(二)》)中的有关规定。

随即据财新报道,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将于2020年6月9日公开审理蔡国华案。检方指控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共五个罪名,案涉金额共约103亿元,预计庭审将持续好几天。

四、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

《刑法》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恒丰银行是位于山东烟台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2014-2017年间多次被曝出高管分钱、违规股权运作等丑闻,两任董事长姜喜运、蔡国华先后被查。姜喜运的案件在几经波折后,终在2019年12月26日因贪污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一审被判死缓。而

然而刑法中没有规定何为情节严重,何为情节特别严重,也没有规定罚金的数目。因此,需要根据参考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

1)情节严重的标准
第三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披露显示,蔡国华被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公诉至东营市中院,该案将于6月9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据相关媒体报道,检方指控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共五个罪名,案涉金额共约

关于情节严重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配合《刑法修正案(八)》,对其《立案追诉标准(二)》进行了补充,其中增加第六十一条之一规定: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或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可认为这三种情形即为情节严重的条件。

2)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
《最高光明网曾在2019年12月发布评论员文章称,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也算是公开报道中的记录了吧。十几年前,中石化时任总经理陈同海每日挥霍4万多,月均100多万,年均1500万,理由竟是“我一年上交税款200亿,花这点算什么”。现在看来,在蔡国华面前,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