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案件投资人维权手册「维权宝典」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1-21 | 88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们通过向公安、检察院递交专业法律意见书,成功将非吸罪名变更为集资诈骗罪,从而获得了嫌疑人、被告人的更多退赔。

首先,家规定所取代。其次旧法条中的造成较大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等的量刑标准被修正后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所取代。再者根据 2007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

同时,我们也对案卷中的财产线索进行梳理,提出进一步侦查投资款去向的法律意见,为投资人挽回了更多损失。
司法制度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金融领域频发的罪名,正确认定该罪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深远的影响,正确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对于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以及保证定罪量刑的准确性和遏制预防该罪的频发具有深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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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2.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 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 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于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