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刑事辩护实务指南「证券犯罪研究」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1-11 | 111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和会见未经环评论证对环境的影响,亦未经行政机关批准。其次恒创公司虽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增加了清水冲洗榔头机及铁渣分离的步骤,但该步骤仅属于物理处理,仅能消除部分固化脱落的残留危险废物,功能与其省略的前道倒残、整形步骤相类似。最后恒创公司将处置工艺中的核心环节滚筒清洗替换为溶液槽浸洗,

一般内幕信息会由证监会出具认定函,如果案件中证监会没有进行认定,或者案件没有经过证监会,而是由侦查机关直接立案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认定“内幕信息”。法院判决书中应当指明该内幕信息属于《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哪一条哪一款的内幕信息。如果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八)项规定,则应当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定函。

对于沉积物,达到消除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的效果。根据多名专家证人的意见,并结合环评报告中关于未破损桶碱液清洗的要求来看,碱液清洗时对浓度、清洗时间、定期补充新鲜碱液等均有要求,恒创公司的上述不规范操作无法有效去除有机污染物,即无法完全消除其危险特性,该事实与恒创公司及国明分公司的多名

实践中,有的法官依照内幕信息的“三性”进行认定,即“重大性”、“秘密性”和“相关性”。笔者认为,该认定也是符合法条不完全列举的情况的,人民法院也有权依据“三性”进行内幕信息的认定。

如果涉案的信息不属于上述情形,则可以提出非“内幕信息”之辩。
人民法工人关于破碎后的铁块从肉眼分辨均能看到油漆、油污残留以及散发刺鼻难闻的气味的证言相印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然对于废弃包装物破碎后产生的物质需达到何种标准并无规定,但是参考废钢铁标准(GB4223-2004)关于熔炼用废钢铁的强制性标准来看,废钢铁内不应混有有害物、表面不应存在油污等、应清除易
2,内幕敏感期之辩
加强燃品和润滑剂的残余物、曾经盛装液体和半固体化学物质的容器及其碎片必须清洗干净、不应混有废乳化剂、有机溶剂、精蒸馏残渣等有害物,亦可以得出恒创公司实际生产的铁块未达到熔炼用废钢铁的强制性标准,故仍属于固体废物。同理,恒创公司省略溶液槽浸洗步骤生产出来的铁块亦属于固体废物。(四)关于南京环科所的鉴定意见能否作为

“内幕信息敏感期”是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的期间。
办理本案定罪量刑参考的问题。经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以下简称《2016年环境污染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案件所涉的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依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