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合同纠纷,被以合同诈骗罪起诉了,此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2-02-12 | 34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系的事实或者存在对其不利的事实,当事人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选择隐瞒。第二,由于记忆偏差导致问题没有回答全面。对此,在不影响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占有的目的的主观故意不能倒推。不能一出现有大额财物未返还或者合同未履行就直接推定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定性的前提下,律师不必勉强当事人将所有细节全盘托出。此外,律师在询问当事人案件的客观事实及证据事实时,还需向其核实其回答的每句话

(二)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是否有依据,每个要点是否有材料证实。律师通过向当事人核实是否有依据和材料,可以初步判断出其陈述的事实是全面真实的还是趋利避害的。

法律规定了构成犯罪的5种情形,本法条采取的是罗列形式,所以指控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要归结到上述5种情形中的一种。

1. 直接告知当事人依法可以享受的诉讼权利、如何依法学会自我保护(这是很多律师容易忽略的重要问题):在面对办案机关的讯问时,与本案有关的

1.针对“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要审查是否为虚构的不存在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未经他人授权,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回答一定要简单明了,直奔主题,避免言多有失;对当事人不利的问题,如果能作出合理解释就一定要作出合理解释,这可

2.针对“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提供虚假的票据或者虚假担保。其中票据要行为人明知使用的是虚假票据。近几年,有很多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民间流传甚广,认可度非常高,使用该票据并不是以承兑为目的,而是作为流转的支付手段。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要票据为真实,不论最终出票单位有无实际支付能力,均不应认定为虚假票据。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支票、本票等可以查询其真实性。

3. 告知他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讯问笔录,重点核对讯问笔录是否详细记载对他不利和有利的事实。不利方面的事实,是否

虚假产权做担保的,其中可能涉及到两种:一种是虚构的产权,并不存在。另外一种是民法中规定的“无权处分”,法律规定,如果在一审民事判决之前取得产权人的认可,则处分人可以取得处分权,则该担保既有效。担保行为一旦有效,也不存在犯罪问题。

记载了自己的合理解释。只有当讯问笔录记载的内容详细全面又与自己所说的完全一致时,才能签字确认;不一致的地方(尤其对自己不利或有利的情

针对“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行为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情况,主要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时,或者相对方履行义务之时有没有履行能力。主要可从经营情况,资金流转,资产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必要时,辩护人可以进行相应举证,证明当时当刻,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而排除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