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操作算虚开发票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4-30 | 47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的增值税即为16万元。对乙来说,进项税额为16万元,若乙存在其他销项税额32万元,那么乙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即为16万元。由此可见,

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

如果甲乙双方均正常经营、正常申报纳税,即使在甲乙双方不存在真实交易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国家税款最终不会有任何损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发票管理制度、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及国家税收收入。

第一,当甲开票后,不正常的申报纳税,以致于16万元税款实际上不能追回的。这也是虚开发票类犯罪的常态,犯罪嫌疑人多呈现流窜作案、

虚开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两罪的客观表现都为“虚开”,具体如下:


1.为他人虚开。是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开具发票的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行为。

第二,开票方利用相关免税、减税等优惠措施逃避纳税。在增值税中,对农林牧渔、高科技、水电气等诸多涉及国民生计的产业,给予了较多优惠

2.为自已虚开。是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相关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发票的行为。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税款的发票,构成虚开发票罪,包括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广告费结算统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是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具有开票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相关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相关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其他人为自己代开发票的行为。

对于不能凭票直接抵扣增值税的普通发票,税法规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款时扣减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举例来说,甲向乙开具增值税

4.介绍他人虚开。是指在合法拥有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虚开行为可以是谋利行为,也可以是免费行为。介绍他人虚开不以谋利为条件。

普通发票一张,价款100万,税款10万。当乙收到发票后,若乙当期销项税额为10万,乙不能用上述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10万抵扣当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