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的工作室中,仅有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无锡王宝强影视文化工作室还在业,这两个工作室分别于2012年4月26日和2014年7月9日注册登记成立。
宝马第一个孩子是2010年出生,可推断出在成立工作室之前二人已经结婚。
十年罗某某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时,明知各贷款人是借名贷款,而未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的规定,且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宝马间没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话(推断也不可能有),那么这两个工作室的财产属于宝马共有。对外债务,宝马二人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环罗某某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时,明知各贷款人是借名贷款,而未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的规定,且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是特殊主体,即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宝宝的工作室是个人独资企业,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
面对原农合行2013年改制时,对涉案贷款进行所谓“规范”,由实际用款人康某美公司立据借款1700万元,将包括上诉人经办的借名贷款在内的借名贷款在账目上归还,涉案贷款实际上没有得到偿还。由于罗某某未对涉案贷款进行严格审查,违法发放贷款,使贷款处于高风险状态,对后期该贷款未得到清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主观方面:
故意,并且具有将其所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
在进一由上述索引案例可知,在借名贷款情形下,银行工作人员抑或是银行主管贷款发放工作的领导,明知借款人是借名贷款或冒名贷款,自己或经上级领导授意或放任下属未对借款人及其贷款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均会因违反《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