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港股投资骗局,律师介入挽回损失」陈晓薇律师团队完胜一起港股投资索赔案件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1-02 | 75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投资时,切勿盲从轻信,摒弃一夜暴富的幼稚想法,独立判断,脚踏实地,勤劳致富方为正道!
环境说明》,用以证明按照绵府函(2016)11号文件附表-绵阳市二级水功能区划登记表,绵阳市珠扬化工有限公司所在的大包梁村位于涪江石马至三江汇口段,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绵府函(2016)11号文件,用以证明113号监测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规定。14.《绵阳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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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监测中心站关于对珠扬化工有限公司废水监测中项目锌原始记录签字日期的说明》,用以证明废水中锌的实际监测过程,113号监测报告程序合规,数据真实有效,2017年4月14日对水样进行分析并出具原始记录,室主任宋某将初审签字时间写为2017年4月13日系笔误,不影响监测结果。15.《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对珠扬化工有限公司废水监测中监测人员上岗证有效期限的说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黄某同志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有效期证明的复函》,用以证明本案监测人员黄某上岗合格证中项目“水和废水:锌”系2012年11月考核合格,考核合格项目自发证或载入合格证之日起五年有效,该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即黄某在从事本案监测工作时在其上岗证有效期内。16.视听资料(对被告人杨某1、朱某、何某进行讯问的部分录音录像),用以证明侦查机关对本案被告人讯问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17.证人证言(1)范某的证言,证实其在绵阳市珠扬化工有限公司从事汽车配件打包工作,朱某系法人代表负责外边的业务,杨某1系总经理负责客户、业务和技术对接工作,何某系主任负责电泳生产部分的技术工作和工人管理,直至被查封时工厂共加工了五万余件物品等事实经过。(2)袁某的证言,证实其偶尔到绵阳市珠扬化工有限公司帮忙将别人送来的成品铁器捡到行调的铁框内,对其他操作流程不知情;涉案电泳漆生产线于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