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一起虚拟币圈高管涉嫌集资诈骗案,成功变更罪名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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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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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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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肇源县检察院指控刘某东犯污染环境罪,向肇源法院提起公诉。肇源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东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刘某东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三、精准辩护,罪名得以变更 现在2011年5月1日起全国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将原来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修改为“其他有害物质”;二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 在会见结束后,根据M反馈的情况,我们重新对案卷进行了梳理。经过反复推敲,内部讨论后,我们总结了变更罪名的要点: 又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 M的罪名应当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我2013年6月18日,最高院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明确界定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认定标 (一)主观上,M对于公司及LGR等虚构项目行为并不知情 非6月5日,世界环境日,晋江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公开集中宣判四起污染环境案件,吴某、倪某等九名被告人及三家被告单位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七千至五万元不等罚金。 1.M对IT币以及“IDAX”平台是否为虚构或者违法并不明知,也无法核实 17号晋江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吴某在未按国家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相应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承租的位于晋江市新塘街道南塘工业区厂房内雇佣工人经营喷漆和拉丝喷油业务,后于2016年5 2.M对于光耀基金会是否为虚构或者违法并不明知,也无法核实 1、多月12日独资设立被告单位,经营范围为五金制品(不含电渡)、销售五金产品等,2016年6月将该厂房的一半(简称2号车间)转租给被告人倪某做电泳加工,被告人吴某则在另一半厂房(简称1号车间)进行五金制品喷漆加工。
(二)客观上,M并没有参与虚构项目行为 李财2016年12月2日环保局、公安局联合查处上述1号、2号车间,并提取两个车间排放口的废水进行监测。经监测,结果为1号车间排放口污染物浓度:锌130mg/L、镍2.2mg/L、总铬4.33mg/L,其中锌浓度超标26倍;2号车间排放口污染物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