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一起虚拟币圈高管涉嫌集资诈骗案,成功变更罪名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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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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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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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过失的行为,以及对行为的主观心态难以认定时,则可以认为罪过形式属于行为与结果型模糊罪过,例如污染环境罪、滥用职权罪。 11月29日,浦东警方对IDAX团队立案调查。我们的委托人M,虽然已经在6月份离职,仍然接到了公安机关要求配合调查的电话,12月9日到案后当日即被刑事拘留。 202具体就经济犯罪而言,由于通常只意味着财产的损失,即便可能造成不特定或者多数人死伤的结果,竞合时完全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人身犯罪论罪科刑,而不至于罪刑失衡,又因为行为
后,家属了解到,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按照涉案金额,量刑预计在10年以上! 标通常出于故意,或者说没有必要处罚过失行为的情形,因而可以认为这种犯罪的罪过形式属于结果型模糊罪过。例如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 家属怀着急切不安的心情联系了陈晓薇律师团队,希望聘请陈律师为M辩护。 过去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 结合从家属处了解的情况,我们认为: 本由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以及污染环境罪,关系到重大公共利益,而且行为本身也难以排除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故应认为上述罪名均为行为与结果型模糊罪过。不过,虽
1. M作为聘用制员工,虽有一定级别,但对于老板的虚构项目、转移资产、奢侈消费等非法占有为目的情况并不明知,也没有参与共谋搭建整个犯罪体系,不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而且然公共卫生也关系到公共利益,但刑法并没有必要处罚发生概率极低的,过失导致传染病传播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因而,应当认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妨害国境卫生
2. M仅按照老板的要求完成具体工作,虽有一定的管理部门的职权,但也都需要向老板汇报。从M的实际工作来看,仅为管理“画图”的产品经理,对接了一次技术部门的会议,M仅起到了一些帮助作用。且M仅拿市场标准的固定工资,没有额外提成等收入,M应当认定为从犯。 先此外,虽然丢失枪支不报罪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也关系到重大公共利益,但由于不及时报告及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明显出于故意,故可以认为丢失枪支不报罪与《刑法》第 128 条第 3 款的 我们向家属提出,本案属于新型集资诈骗,检察院提前介入,检察院也以集资诈骗罪逮捕,所以争取变更罪名难度较大。目前的工作重点在于检察院,需要捋清本案的业务模式,将M在公司的职责与具体从事的工作,以及发挥的作用等等进行精准化辩护,争取将罪名变更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样首先刑期会有大幅降低。其次,我们再争取能够认定为从犯,加上家属配合进行退赔,结果并不会像M及家属想象的那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