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当事人中,有高学历的教授,有颇有成就和威望的企业家,有勤勤恳恳只懂技术的IT人员,有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风控高管,还有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可以说,陈晓薇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来源于一件件实打实的案例的积累,来源于我们精耕细作的工匠精神,更来源于对经济金融领域刑事辩护的专注和执着。我们秉承“精细化+精准化=有效辩护”的执业理念,在非法集资领域办理了大量不予逮捕、免于起诉、取保候审以及缓刑的成功案例。 地方刑事政策。细化入罪标准,量刑统一,从严入罪。浙江省高院、高检、公安厅、环保厅四部门分别于2014年、2015年、2018年出台三个《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本期我们以近期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件为引,与大家分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办理经验。
0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罪认罚前如何辩护? 1.入罪易。入罪标准细化(3倍、10倍、3吨、100吨、30万);犯罪主体加强(单位犯罪,明确控制人、出资人,方式追认、纵容、默许);主观故意明确(八种:未通过环评排放,不使用、不规范使用,故障未及时排除,停厂后继续,委托低价处理,暗管,改数据,其他);未遂犯认定(着手,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共同犯罪认定,委托无处置资质机 很多涉案的人员都是最底层的业务人员,他们拿着最基本的工资,勤勤恳恳做业务,往往学历和知识面并不高,没有任何前科劣迹,都是淳朴善良的老百姓。
遇到被采取刑事措施后,往往手足无措,在检察院阶段必然会选择走认罪认罚具结从宽程序。 2.证据宽。危险废物的认定、危废数量的推定;关于公安、环保部门的认定意见的适用;行政证据直接使用(环保监测数据、公安单独或会同环保污染样品检测数据);鉴定问题,可鉴定也可不鉴定,一般不委托(难以鉴定或费用过高,可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并参考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专家意见作出认定)。 但在陈晓薇律师代理的大量案件中,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又反悔的情况大量存在。 那么,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应该如何辩护,才能最大限度地争取到量刑建议的从轻或者减轻呢? 1.边走边看打鉴定。通过来源统一性无法确定,打掉鉴定意见。案例:李某某污染环境罪案(视频“水往高处流“、现场核实取样不规范、法官带队走现场没通知律师、引进专家意见),孙某污染环境罪案(”布帘“、”开着的风扇“、单独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丁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一盆倒掉的水、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自行检测)。 详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为什么更需要专业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