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刑事犯罪研究」私募基金刑事风险与风险防控指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03 | 259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此类案件的侦办难点,首先在于技术破密难。对调取的数据信息,要么由于技术力量的限制不能解密,要么由于鉴定费用高难以承受。其次在于法律层面界定难。利用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其传播手段

1)专业人士参与,隐蔽性强
此类案件的侦办难点,首先在于技术破密难。对调取的数据信息,要么由于技术力量的限制不能解密,要么由于鉴定费用高难以承受。其次在于法律层面界定难。利用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其传播手段

 在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犯罪中,许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为了赚取巨大非法利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这些人员在亲朋好友间有口碑,又具备专业知识,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更具隐蔽性,犯罪金额极大,社会影响恶劣。
2018年12月19日,海淀法院审结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认定,二被告未经著作权人授

2)花样百出,采取各种手段
权,在中国知网、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提供汪曾祺作品《受戒》的下载服务,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法律责任。

 在私募基金犯罪中,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把自己的私募产品变成“糖衣炮弹”。他们有的请名人站台,有的拿出相关资质的备案凭证,让群众认为他们是合法的公司,以进行非法集资犯罪。甚至还不定期举办聚餐、请旅游等活动,让群众认为自己获益匪浅,自发口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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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频频与互联网挂钩
据悉,该案是文著协提起的首例文字作品维权诉讼。本案的宣判,是对长期以来广泛存在的知识资源分享平台或服务商普遍性违法行为的有效规制,此案对于著作权人权益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对于文著协

 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在为私募基金筹集提供方便之际,也为非法集资犯罪带来了新的渠道。得益于互联网,犯罪分子的集资人群分布在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大了侦破的难度

这本是一起普通著作纠纷,起源于著作权人都市快报社独家授权给专业维权单位即原告华泰一媒公司的作品被深圳某公司(下称被告)转载,原告起诉要求赔偿侵权损失。其引起广泛关注的原因在于,区

2. 非吸罪还是集资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