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犯罪研究」如何从瑞幸咖啡事件剖析违规披露,虚假陈述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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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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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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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8日,被告人韩世杰、旷源鸿、韩文华利用李涛(江苏省淮安市农村商业银行徐溜支行职工)的银行征信查询ID号及密码及被告人李楠、卢惠生 2015年6月30日,金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称周某某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等全部职务。周某某在辞职报告中表示:由于金亚科技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责任在本人。 被告人韩亮、邓佳勇获得征信查询ID号、密码并非法提供给被告人韩世杰等人使用,双方通过被告人陈莎莎中转租金、传递密码。被告人韩世杰、旷源鸿 2015年8月31日,金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将2014年度的营业利润由8527577.63元更正为-5627144.47元,将净利润由26325454.73元更正为7014339.84元。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韩世杰、旷源鸿、韩文华、韩亮、邓佳勇、李楠、陈莎莎、卢惠生、李冲、耿健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016年1月14日,金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自查报告的公告》,称因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会计处理有误,造成公司货币资金帐实不符;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时未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存在漏记销售费用和年终奖金的情况;公司存在资金被大股东占用的情况。在编制201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货币资金220945449.02元,调减营业收入30331722.31元,将2014年度的营业利润由8527577.63元更正为-5627144.47元,将净利润由26325454.73元更正为7014339.84元,因此2014年度会计差错调减未分配利润288303771.14元。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自首、坦白、积极退赃等情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7年11月13日,金亚科技公司发布公告称,金亚科技公司及周某某等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金亚科技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金亚科技公司2013年大幅度亏损,为了扭转公司的亏损,时任董事长周某某在2014年年初定下了公司当年的利润目标为3000万元左右。金亚科技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将真实利润数据和按照年初确定的年度利润目标分解的季度利润数据报告给周某某,最后由周某某确定当季度对外披露的利润数据。在周某某确认季度数据后,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这个数据做账,虚增收入、成本,配套地虚增存货、往来款和银行存款。2015年4月1日,金亚科技公司依据伪造的财务数据对外披露了2014年年报。经核实,金亚科技公司2014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共计虚增营业收入73635141.10元,虚增营业成本19253313.84元,少计销售费用3685014元,少计管理费用1320835.10元,少计财务费用7952968.46元,少计营业外收支13154887.58元,虚增利润总额80495532.4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并使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该告知书还认定周某某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他人从事上述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