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犯罪研究」如何从瑞幸咖啡事件剖析违规披露,虚假陈述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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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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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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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时间轴可以看出,瑞幸咖啡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是在2019年5月份,而新《证券法》的施行时间是2020年3月1日。在此之前的行为行政处罚相关法律也适用同《刑法》一样的原则,即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 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九年多来,各级司法机关依据修正后刑法的规定,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
所以,我国证监会对此事并没有管辖权。 2017年5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在明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基础上 笔者曾代理“首例涉港股通内幕交易案”,同样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详见文章: 还对具体法律适用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为司法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时提供了明确、具体的依据。但是,该《解释》自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 陈晓薇律师:《证券法》能否认定香港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从全国首例港股通内幕交易案谈法律适用问题 ,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爆发式增长,涌现出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导致司法机关办理这类案件时遇到新的难题,亟待解决。 不能利用《证券法》规定认定东方海外(香港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内幕知情人。港股通虽然通过上交所、深交所进行交易,但结算制度不同,本质是交易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外证券。境外证券的内幕信息、内幕知情人如果以不适合的《证券法》来认定,则出现金融创新在前,法律覆盖在后的实际情况。 《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 最后,笔者认为本案涉及“港股通”内幕交易: 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然而, 1.立法层面并没有直接规定《证券法》可适用于港股交易。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具体案件中仍然存在对于“公民个人信息”认定的争议,集中表现为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是否限于中国公民、公民个人信息是否包括公开 2.最高院、最高检司法解释层面也没有予以明确。 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范围应采取相对宽泛的理解,既包括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包括外国公民和其他无国籍人的信息。刑法的相关用语, 所以,上海市一中院的判决是在法律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即还没有法律规定下所作出的,有违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