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企业家涉非吸,陈晓薇律师团队精准辩护终不起诉「非吸精准辩护案例」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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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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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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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西凤投资是点牛被冠以“国资系”头衔的主要缘由,但点牛的工商变更中却从未出现过西凤投资这一国资的身影。 非法集资类案件中,案卷数量都非常多,几十卷都是家常便饭。为了尽快完成阅卷,团队律师在本应在家休息的周末组织在律所统一阅卷,并且提出各自的意见。 实际上,在点牛官网上,有一份关于西凤宣布股份转让的联合声明,文中提到,西凤投资因战略投资转移,
经过讨论,陈晓薇律师团队得出下来辩点: 决定将其持有的点牛金融的股权予以转让,并由点牛原始大股东(即刘晓辉)予以收购。另外,在官网披露的增资协议中
01、涉案金额计算错误1:重复投资应排除 两家B轮增资方的增资金额均被打码,实际增资金额存疑。而点牛金融的国资系背景也被业界定义为“挂靠”关系,
本案中:同一个投资人,一笔借款到期后并未取出,而是另签了一份新的借款合同,继续拿取利息。在本案中是按照合同两笔进行累计计算,导致了相当多的重复投资被算入非吸总金额。 辉时基金由中国健康产业基金持股60%,而中国健康产业基金是由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委100%控股)等法人企业作为其股东 我们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侵犯的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细化点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秩序。结合司法实践,这种投资方式实际只入金了一笔投资,涉案金额只能计算一次。经过排除,实际投资的金额只有400多万。 ,因此被认为是国企控股。值得一提的是,辉时基金投资事件只有以下两起,即该基金只投资过点牛金融一家。 02、涉案金额计算错误2:民事判决确定的应排除 2016年12月,点牛金融宣布与钱来钱往(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达成了2亿人民币的C轮战略投资,
近百万的数笔借款早年已经民事判决予以确认,投资人亦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向公司主张了权利,相应的款项已经执行到位。 协议约定首投3000万,投资方式为分期增资,但是直至上市,后续资金也没有任何动静。为此,点牛金融又被冠以“虚报融资金额”的恶名
已经民事确认的金额,不应在刑事诉讼中重复评价。 另外,在官网披露的增资协议中,两家B轮增资方的增资金额均被打码,实际增资金额存疑。 通过大量检索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均对于已经民事判决确认的金额,在刑事案件中予以排除,印证了我们的观点。 而点牛金融的国资系背景也被业界定义为“挂靠”关系,300万的股权转让费系国资背景挂靠费,西凤投资被认为是“伪国企投资”
03、本案属于单位行为 辉时基金由中国健康产业基金持股60%,而中国健康产业基金是由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委100%控股)等法人企业作为其股东